第三人責任保險完整指南
什麼是第三人責任保險?
屬任意險(自願投保),用於補足強制險的缺口。強制險僅保「體傷、失能、死亡」三項給付,且金額固定上限為傷害 20 萬、失能與死亡 200 萬,當實際賠償金額超過強制險上限或涉及財物損失時,必須由第三人責任險承接。本險分「體傷責任」與「財損責任」兩部分:體傷部分賠強制險上限以上的差額(含精神慰撫金、看護費、未來工作能力減損等),財損部分賠對方車輛、機車、護欄、店面、商品等所有有形財物。台灣保險全攻略編輯團隊提醒:依民法 §191-2 與 §193,車禍責任賠償可達數百萬至千萬,第三人責任險在任意險中常見定位是基礎主軸。
保費參考:約 2,000~5,000 元/年
保障範圍
以下是第三人責任保險通常涵蓋的保障項目。不同保險公司的商品在保障細節和額度上可能有所差異,投保前請仔細比對各家條款。
- 1體傷責任:每人 100~600 萬、每事故 200~1,200 萬,超過強制險上限的差額由本險承接
- 2財損責任:每事故 20~100 萬,含對方車輛修理費、貶值損失、租車代步費
- 3對方因事故衍生的精神慰撫金、看護費、工作損失等實質損害
- 4覆蓋對方乘客的體傷損失(強制險上限以上的部分)
- 5依保險法 §94 受害人可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求,不需先向加害人求償
- 6若被保人遭訴訟,可申請附加「保險公司為被保險人辯護」條款
不保範圍(除外責任)
以下情況通常不在第三人責任保險的理賠範圍內。了解不保範圍可以避免日後理賠時產生爭議。
- ✕駕駛人本人受傷或死亡(須由駕駛人傷害險處理)
- ✕車上乘客受傷(須由乘客險或駕駛人傷害險處理)
- ✕己方車輛車體損失(須由車體險處理)
- ✕酒駕、無照、未領牌、毒駕等保險法 §29 情形保險公司得拒賠
- ✕故意行為、從事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害不在承保範圍
- ✕被保險人本人或其家屬乘客的財物(屬於己方財物)
投保須知與注意事項
以下是購買第三人責任保險時應該注意的重要事項,可以幫助你做出更好的投保決策。
💡 體傷責任部分常見定位是 200 萬以上起跳,因為單一重傷者醫療費加長期看護費可能突破 500 萬
財損責任至少設定 30 萬,若都會區行駛常見對方為高價車輛,撞到 BMW、Tesla 一不小心修理費就破 50 萬
投保前可確認是否含「乘客責任批註」——若無,自家車上乘客受傷時須改用乘客險或駕駛傷害險
情境下與「超額責任險」搭配可大幅提高賠償上限,CP 值常見定位是先把責任險拉到 300 萬+30 萬,再加超額 1,000 萬
若有酒測前科或近 3 年內肇事紀錄,依各家從人因子加費可能高 30~80%
本險屬「對人對物」責任險,自家車上的人或物不在賠付範圍內
可附加「醫療補償批註」,使受害人在訴訟前先獲得部分醫療費,加速和解
投保前可確認是否含「和解金墊付」條款,可避免訴訟期間自掏腰包墊醫療費
常見問題
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障什麼?
第三人責任保險不保什麼?需要注意哪些除外事項?
第三人責任保險的保費大概多少錢?
第三人責任保險適合誰購買?
目前市場上有多少款第三人責任保險商品可以選擇?
購買第三人責任保險有什麼注意事項?
提供第三人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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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參考自金管會保險局、壽險公會、產險公會及各保險公司官方條款。保險商品的保障內容、條款約定及費率以各保險公司正式文件為準。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