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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身故給付、滿期/生存金、解約金」。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障加資金規劃、提前解約可能吃虧、會有匯率風險」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兩年內自殺等法定除外、停效期間事故、故意致死或犯罪事故」。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有外幣資金,想用同幣別做長期規劃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美鑫優退美元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以身故、滿期、生存或契約約定事件為給付基礎,並依保單價值、宣告利率或幣別規則計算。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身故保險金 | 依保額與保價金孰高 | 依條款被保險人於有效契約期間身故時依保額與保單價值準備金加計增值回饋分享金累計值孰高者核給,依《保險法》§109除外事由不予給付由受益人依條款檢具死亡證明請領。 |
| 完全失能保險金 | 依身故保險金額 | 依條款被保險人於有效期間致完全失能依保險法第131條失能等級第1級者比照身故保險金額核給,依條款檢具失能診斷書認定,給付後契約終止依條款不再給付其他保險金。 |
| 生存還本金 | 依保額按年比率 | 依條款被保險人於約定保險年齡達特定年齡(通常為61或71歲)後依保額按年給付一定比率生存還本金,依條款累計或現金給付,被保險人身故時還本金停止依保額條款規範。 |
| 增值回饋分享金 | 依宣告利率減預定利率差額 | 依條款以宣告利率減去預定利率之差額乘以當年度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分享金,依條款累計儲存生息或抵繳保費或現金給付,宣告利率未高於預定利率時依條款不分配分享金。 |
| 祝壽保險金 | 依約定保險年齡保額 | 依條款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契約約定之祝壽年齡(通常為100歲或110歲)仍生存者依保額一次給付祝壽保險金並依條款契約終止,由被保險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條款請領。 |
| 解約金 | 依保單價值準備金扣解約費用 | 依條款要保人得隨時申請終止契約依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解約費用後核給解約金,依條款附表前10年解約金顯著低於已繳保費,依保險法第119條規範。 |
| 保險費自動墊繳 | 依條款保單價值準備金 | 依條款要保人於寬限期屆滿仍未繳費者得申請以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保險費及利息,依條款墊繳金額累計與利息計算依約定,墊繳致保價金不足時依條款契約停效。 |
| 減額繳清保險 | 依保單價值準備金 | 依條款要保人申請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者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費用作為一次繳清之躉繳保險費,依條款重新計算保額並維持同一保險期間,依保險法第117條規範。 |
要保人A為50歲男性投保保額美元8萬元繳費10年期,繳費期滿後於71歲開始領取生存還本金,依條款每年還本比率為保額3%即每年美元2,400元
每年美元2,400元
我們依條款生存還本金計算規則逐項核算,A於保險年齡達71歲後依保額美元8萬元×還本比率3%=每年美元2,400元按年給付生存還本金,依條款累計或現金給付方式由要保人選擇,依條款被保險人身故時還本金停止給付契約終止依保額轉為身故保險金核給,由A依條款檢具身分證明向台灣人壽 https://insprod.tii.org.tw/DetailList.aspx?productId=202121MA1A56A23B11Z10000000 辦理。
要保人B為45歲女性投保美元保額10萬元繳費20年期,繳費滿15年因病身故,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美元6萬元,累計增值回饋分享金美元1萬5,000元
美元10萬元
我們依條款身故給付規則逐項核算B身故保險金以保額美元10萬元與保單價值準備金加計分享金合計美元7萬5,000元孰高者核給,本案保額較高故依保額美元10萬元一次給付身故保險金,由受益人依條款檢具死亡證明、相驗屍體證明書、保單向台灣人壽辦理請領依核准字號台壽字第1142320002號函版次釘版。
要保人C投保保額美元6萬元繳費20年期,繳費滿7年後因投資需要申請解約,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美元2萬2,000元,解約費用美元1,500元
美元2萬500元
我們依條款解約金計算規則逐項核算保單價值準備金美元2萬2,000元扣除解約費用美元1,500元核給解約金美元2萬500元,依保險法第119條與條款附表第7年解約金回收比例顯著低於已繳保費總額美元2萬1,000元(7年×3,000元),依條款解約後契約終止無後續還本與保障由要保人自行承擔提前解約損失。
要保人D於繳費第4年因故未於寬限期內繳付保險費,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美元1萬2,000元足以墊繳一年保費美元3,000元,D事前已書面申請保險費自動墊繳
墊繳一年保費美元3,000元加計利息
我們依條款保險費自動墊繳規則逐項檢視,D事前已書面申請依條款保險人自動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墊繳保費並加計約定利息,本案墊繳一年保費美元3,000元後保價金降至約美元9,000元維持契約有效,依條款若墊繳致保價金不足以墊繳次期保費時依保險法第116條契約停效須依條款於2年內復效並補繳停效期間保費加計利息。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美鑫優退美元利率變動型還本終身保險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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