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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 個維度完整比較
重大傷病一次金與癌症一次金的常見定位不同:前者涵蓋健保 22 大類重症、彈性較高;後者聚焦癌症、針對家族癌症風險族群有意義。情境下可先評估家族病史與既有保障,再決定組合方式。預算有限者多會先選重大傷病一次金作為廣度保障;若家族癌症史明顯或希望提高癌症專項額度,可再加保癌症一次金作為加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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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健保署「重大傷病證明」項目,含癌症、慢性精神病、罕病等 22 大類
僅針對癌症(依保單定義初次罹癌或特定期別)
以健保署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為主要憑據
依保單定義之癌症診斷書與病理切片報告
常見 50-300 萬,依保險公司與年齡上限不同
常見 50-200 萬,部分商品依罹癌期別分級給付
保費為保費入門款至中段,依年齡與保額而異
保費水準與重大傷病一次金接近,部分公司略低
一年期商品多為保證續保至 80-85 歲
一年期商品多為保證續保至 75-85 歲
希望以健保證明為依據、涵蓋癌症以外重症者
家族癌症病史、希望強化罹癌時生活費的族群
可作為「住院實支以外」生活費、看護費的補充
可作為癌症療程期間的薪資中斷補貼
一次給付後可彈性運用於各類重症的長期支出
一次給付後針對癌症治療期間生活費較聚焦
含健保 22 大類中的罕見疾病、先天代謝異常等
原則上不理賠癌症以外疾病
投保後常見 30-90 天等待期,疾病類重症皆適用
癌症等待期常見 90 天,部分商品另外規範原位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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