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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身故給付、滿期/生存金、解約金」。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利變年金、躉繳型、保障加資金規劃」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兩年內自殺等法定除外、停效期間事故、故意致死或犯罪事故」。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能接受宣告利率變動的長期資金族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鑫Money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以身故、完全失能、滿期或生存事實為理賠基礎,需戶籍/死亡/失能證明與受益人文件。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年金累積期 | 依繳費方式累積 | 繳費期間依宣告利率累積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累積期間長短依條款與要保人需求設定,宣告利率變動會影響累積績效與最終年金金額 |
| 年金給付期 | 依年金金額按月或按年給付 | 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依條款方式給付,甲型多為終身年金按月或按年給付,給付方式與每期金額依條款與選定方式計算 |
| 宣告利率 | 依公司每月公告 | 宣告利率非定額,依市場利率變動,下限依條款認定,宣告利率參考公司可運用資金投資收益與市場利率水準訂定,可能隨市場環境調整 |
| 承諾期間 | 依條款設定 | 承諾期間內身故依條款給付剩餘年金或退還保單價值,受益人可依條款選擇繼續領取剩餘期數年金或一次給付未支領金額 |
| 躉繳分期繳 | — | 依條款投保方式,常見為躉繳或彈性繳費,要保人可依資金規劃選擇繳費方式,躉繳適合一次大額資金規劃、分期繳適合定期儲蓄需求 |
| 解約金 | 依條款計算 | 累積期內解約依條款計算解約金,可能低於已繳保費,前期解約損失較大、後期解約損失較小,建議資金規劃以長期持有至年金開始日為原則 |
| 兩年內自殺法定除外 | — | 依保險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兩年內被保險人故意自殺者,保險公司僅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不予給付年金或身故保險金 |
| 受益人故意致死除外 | — | 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喪失受益權,保險公司不予給付年金或身故保險金予該受益人,屬法定強制除外 |
五十五歲躉繳三百萬新台幣,六十五歲開始領取終身年金
依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與年金生命表計算
我們依本商品累積期十年後依當時宣告利率累積之保單價值準備金,依條款換算為終身年金按年或按月給付,年金給付開始日後不得解約,宣告利率變動會影響累積績效與最終年金金額,可參考近一年至三年宣告利率走勢評估利率風險。
年金給付開始前要保人因疾病身故
依條款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或所繳保費
我們依本商品累積期內身故條款返還規定認定,給付方式以條款認定為主,兩年內自殺等法定除外依保險法第一百零九條辦理,受益人須檢具死亡證明、戶籍除戶謄本與繼承關係文件,依條款於累積期內身故時辦理返還。
年金給付開始後於保證期間內身故,剩餘保證期間尚有五年
依條款給付剩餘保證期間年金或退還未支領之保單價值
我們依本商品保證期間內身故規定認定,受益人可依條款選擇繼續領取剩餘期數年金或一次給付未支領金額,給付期數依條款設定,須附死亡證明、戶籍除戶謄本與繼承關係文件,依條款於保證期間內辦理給付選擇。
累積期第三年要保人因財務需求自行申請解約
依條款計算解約金可能低於已繳保費
我們依本商品累積期內解約規定認定,前期解約損失較大、後期解約損失較小,依條款計算解約金可能低於已繳保費,要保人須衡量資金需求與解約損失,建議資金規劃以長期持有至年金開始日為原則,避免提前解約造成本金折損。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鑫Money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保費受年齡、性別、保額、繳費年期、宣告利率/預定利率與解約成本設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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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國泰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