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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 個維度完整比較
情境下兩者為癌症保障的兩種設計理念:療程式附約聚焦「依治療項目逐項給付」,治療期間愈長給付愈多,適合補強長期治療之自付醫療成本;一次金附約聚焦「確診時一次性大額給付」,資金運用彈性高,可作為生活費、自費新藥或還貸的彈性資金。情境下兩者並非互斥,常見規劃為「一次金 + 療程式」組合:一次金提供確診時的資金緩衝,療程式補強長期治療的醫療開支;若預算有限,可優先考慮一次金型搭配重大傷病險,再依預算追加療程式。實際規劃可依個人預算、家族病史與既有實支實付覆蓋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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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癌症治療項目(住院、手術、化療、放療等)逐項給付
首次罹癌一次性大額給付,後續治療費用自行運用
依治療進度分次理賠(每次住院、每次療程)
確診時一次性給付,後續治療不再給付
每次治療須附診斷、收據、療程紀錄
首次確診之病理組織學報告即可
依條款多含住院日額、化放療每次給付,治療愈久給付愈多
一次性給付後保障即終止(部分商品仍含後續一次金)
依條款列舉之放化療項目給付,新型免疫療法是否涵蓋須逐條查證
一次金不限制治療項目,可彈性運用於新型療法
依條款多含原位癌之治療給付
原位癌多按比例給付(10-25% 保額)
保費較高(含多項給付項目)
保費門檻較低(聚焦一次金)
理賠款多綁定治療項目,難挪作生活費
一次金可彈性運用於治療費、生活費或還貸
重大傷病險為一次金,與療程式互補性高
兩者皆為一次金,互補性較低
重視長期治療給付、希望降低自付醫療成本者
重視確診時資金彈性、已有實支實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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