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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住院費用、手術費用、醫療雜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住院病房費差額、住院醫療雜費(含手術)、門診手術費用」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美容手術、非必要性醫療、2024/7起正本理賠」。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擔心住院雜費和手術自費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永安康醫療健康保險附約需有必要住院、手術或門診治療事實,並以診斷證明、收據、明細與條款限額核算;自負額商品需先扣除自負額。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住院醫療雜費保險金 | 依計畫別最高 25 萬元/次 | 每次住院依收據實報實銷,含手術費、醫材、藥品、檢查費合併計入限額,依本附約概括式條款認定承保範圍與必要性醫療 |
| 住院病房費差額保險金 | 最高 3,500 元/日 | 住院期間超等病房差額,依條款核賠須扣除健保病房給付,並以實際收據單據為憑核實計算每日差額之給付金額 |
| 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 | 最高 4 萬元/次 | 門診手術適用,依條款列載手術項目逐項認定,須附手術紀錄與收據正本始得申請給付,依概括式條款認定必要性醫療範圍 |
| 加護病房 / 燒燙傷中心病房保險金 | 每日另加 3,500 元 | 入住加護病房或燒燙傷中心病房,須依醫療必要性與醫師處置紀錄認定,依條款另行加計於病房費保險金之上逐日給付 |
| 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 依條款核賠 | 住院前十四天、出院後十四天內之門診費用,須與本次住院屬同一事故、依條款認定必要性醫療範圍始得列入給付項目 |
| 投保 / 續保條件 | 0~65 歲投保、續保條款上限 75 歲 | 須附加於遠雄人壽主約之下,主約失效時本附約同步失效,依條款保證續保至七十五歲止,續保期間依保險法第六十四條告知義務辦理 |
| 正本理賠通道 | 依收據正本核賠 | 二零二四年七月起依金管會新制改採正本理賠,副本受理依過渡安排辦理,雙實支規劃須以本附約為正本通道收正本收據申請 |
| 等待期設計 | — | 疾病通常三十日等待期內初次罹病屬條款除外項目,意外事故無等待期,依保險法第一二七條既往症規範與第六十四條告知義務辦理 |
急性闌尾炎住院手術 3 天
約 6~9 萬元
手術費 3 至 5 萬元加病房費 1 萬元加藥品檢查費 2 至 3 萬元,依本附約概括式條款依收據實支實付落在 25 萬元限額內給付,須依保險法第一二五條健康險定義備妥診斷證明書正本、收據正本與醫院章戳辦理理賠申請。
椎間盤突出微創手術住院 4 天
約 12~18 萬元
自費微創醫材 8 至 12 萬元加手術費 2 至 3 萬元加病房費 1.4 萬元加其他雜費,依條款核對總額是否落在 25 萬元/次限額內,超過部分屬被保險人自費承擔,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自付額規範辦理收據分配與審核。
出院後第 20 天門診追蹤
0 元(拒賠)
本附約出院後門診僅承保十四天內納入給付,第十五天起費用屬被保險人自費範圍,依條款認定屬除外項目;提醒慢性病後續追蹤須評估自費承擔範圍,並依保險法第五十四條有利解釋原則逐字核對條款認定範圍。
雙實支規劃中本附約作為正本通道申請肺腺癌標靶住院 7 天
依保額在 25 萬元/次限額內核賠
依二零二四年七月起金管會新制以本附約收正本收據、另一張附約收副本收據,自費標靶藥屬住院醫療雜費分項核實項目,依概括式條款認定必要性醫療範圍,須備妥診斷證明書、收據正本與健保身分註記,依保險法第三十四條十五日審核完成給付。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永安康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保費通常依年齡、性別、計畫別、病房/雜費限額、自負額與是否保證續保而變動。
團體住院前後門診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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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遠雄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