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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住院醫療費用、手術費用、醫療雜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賠住院雜費、手術也可看限額、續保規則很重要」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美容或非必要醫療、既往症/等待期內疾病、超過限額或無收據」。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企業、學校或團體想替成員加保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團體住院前後門診健康保險附加條款需先確認主約有效且事故落在附加條款承保範圍內,再依診斷、收據或事故證明申請。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住院前門診保險金 | 依保額在條款限額內依收據實支實付 | 被保險人住院前條款規定之天數內因同一疾病或傷害之門診醫療費用,憑正本收據於每次限額與年度限額內依條款給付 |
| 出院後門診保險金 | 依保額在條款限額內依收據實支實付 | 出院後條款規定之天數內因同一疾病或傷害之追蹤門診費用,憑正本收據於每次限額與年度限額內依條款給付 |
| 適用對象與投保結構 | — | 本附加條款須由要保單位含公司、學校、工會統籌投保並由團體成員為被保險人,個人無法單獨成案投保此險種 |
| 給付範圍 | 依保額在條款限額內實支實付 | 限門診掛號費、診療費、藥品費、處置費等必要醫療費用依收據核實給付,不含美容或非必要醫療項目費用 |
| 與住院實支主約之關係 | — | 本附加條款為團體住院醫療主約之延伸補強,須搭配團體住院醫療主約一同投保方能生效,主約停效本附約同步失效 |
| 等待期條款 | — | 疾病通常三十日等待期,意外事故自生效日起承保,門診須與住院事故為同一疾病或傷害延伸方能依條款給付認定 |
| 團體名冊與離職影響 | — | 離職或退出團體後本附加條款保障即終止,部分團保合約允許離職前申請轉換為個人保單依各家轉換規則辦理 |
| 條款列示除外責任 | — | 美容、非必要醫療、既往症、等待期內疾病、超過限額或無正本收據、未連結住院之獨立門診等屬條款除外責任 |
員工因車禍住院五天,出院後十四天內持續至門診復健四次,每次自費一千五百元
依保額在條款限額內就四次門診費用實支實付
出院後追蹤門診屬同一事故延伸醫療,依條款規定之出院後天數與每次門診限額在實支限額內憑正本收據給付;意外事故無等待期、自生效日起承保,理賠須附事故證明、診斷書與門診收據等文件以利核保
員工急性腸胃炎住院前一週門診治療三次,後續住院兩天
依保額在條款限額內就三次門診費用實支實付
住院前門診屬同一疾病前置治療,於條款規定之住院前天數內依限額理賠掛號費與處置費用;理賠申請須附住院診斷書、出院摘要與門診收據以證明前置門診與住院事故為同一疾病延伸而非獨立門診事故
員工因獨立感冒症狀至門診就醫但未住院,門診費用八百元
零元依條款不予給付
本附加條款限定須與住院事故為同一疾病延伸方能給付,單純獨立門診未連結住院不在承保範圍,須由其他門診保險或健保處理;常見誤解是把所有門診都當作可理賠須注意條款限制以避免理賠申請被退件
員工投保第二十日因急性腸炎門診治療未住院,門診費用合計兩千元
零元依條款不予給付
於三十日疾病等待期內且未連結住院事故,依條款不予給付保險金;意外事故則不受疾病等待期限制,若為車禍意外造成之門診於生效日起即依條款認定承保須附事故證明與診斷書佐證承保範圍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團體住院前後門診健康保險附加條款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本站已讀取保發中心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確認官方商品代號為 5P;核准字號不作為商品代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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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