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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住院費用、手術費用、醫療雜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住院日額給付、投保年齡0~70歲、賠住院雜費」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美容手術、故意行為」。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想把住院天數換成固定現金補貼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住院醫療日額(甲型)保險附約需有必要住院、手術或門診治療事實,並以診斷證明、收據、明細與條款限額核算;自負額商品需先扣除自負額。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住院日額保險金 | 依保額按日給付 | 依條款每次住院最高三百六十五天,住院天數乘以日額計算給付,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健康保險章辦理相關文件之核給 |
| 加護病房日額 | 依條款日額倍率通常為兩至三倍 | 入住加護病房期間依條款倍率計算給付,憑加護紀錄與醫師診斷書核給相關保險金並依條款倍率分段計算 |
| 出院療養金 | 依條款日額一定比例 | 依條款出院後按療養天數比例給付,補貼療養期間支出,於延伸保障條款內計算並依醫師建議療養天數辦理 |
| 手術保險金 | 依條款手術倍率表計算 | 依條款手術倍率表,依手術項目對應倍率乘以日額給付,憑手術紀錄與醫師診斷依條款辦理相關保險金之核給 |
| 附約保障條件 | 依條款附約型態 | 依條款須附加於主約之下,主約效力中止時附約亦同時中止,主附連動依保險業辦理保險商品設計條款辦理續保事項 |
| 投保年齡限制 | 零至六十五歲 | 依條款投保年齡限零至六十五歲,續期條款依條款費率表逐年調整,超過年齡區間者依條款不在承保範圍內辦理 |
| 等待期規定 | — | 疾病通常三十日,等待期內因疾病住院依條款不在承保範圍,意外事故不受等待期限制並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辦理 |
| 除外責任認定 | — | 美容手術、故意行為與既有疾病等依條款除外,依保險法第六十四條據實告知義務及第一百二十七條等待期規定辦理 |
| 年齡 | 男性 | 女性 |
|---|---|---|
| 20歲 | 1,800元/年 | 2,100元/年 |
| 30歲 | 2,500元/年 | 2,900元/年 |
| 40歲 | 3,800元/年 | 4,200元/年 |
| 50歲 | 6,500元/年 | 7,200元/年 |
* 以上費率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依個人條件(年齡、性別、職業等)而異。
肺炎住院五日被保險人申請日額型住院給付
依保額按條款住院日額乘以住院天數計算
依條款日額型以住院天數乘以日額計算給付,不需收據核銷實際醫療支出,憑醫師診斷證明與住院證明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健康保險章辦理,補貼住院期間收入損失,依條款最高三百六十五天計算給付範圍。
車禍入加護病房三日後轉普通病房四日繼續住院
依條款加護病房日額倍率與普通病房日額分段計算
依條款加護病房日額為一般日額的兩至三倍,分段計算後加總給付,憑加護紀錄、醫師診斷書與住院證明依條款核給,加護期間之倍率加成依條款比例計算,意外事故不受疾病等待期限制即予承保。
手術後出院療養期間被保險人申請出院療養金
依條款出院療養金為日額一定比例按出院天數給付
依條款出院療養金為延伸保障,依出院天數按條款比例給付以補貼療養期間支出,憑醫師建議療養天數與出院證明辦理,於條款列載之療養期間內依比例計算給付金額並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五條健康保險章辦理。
等待期內因疾病住院申請理賠之認定
依條款不予給付
依條款疾病通常三十日等待期內因疾病住院不在承保範圍,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等待期規定辦理,意外事故不受等待期限制可依條款於事故發生後即予承保,憑診斷證明與事故證明文件依條款處理相關理賠申請事項。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住院醫療日額(甲型)保險附約保費通常依年齡、性別、計畫別、病房/雜費限額、自負額與是否保證續保而變動。
E好保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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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新光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