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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住院費用、手術費用、醫療雜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住院醫療實支實付、手術費用、雜費限額」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美容手術、非必要性醫療、2024/7起正本理賠」。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擔心住院雜費和手術自費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附約(實支實付型)需有必要住院、手術或門診治療事實,並以診斷證明、收據、明細與條款限額核算;自負額商品需先扣除自負額。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 | 依條款限額在每日上限內給付 | 依條款因疾病或傷害住院期間之病房費,於每日上限內核給,超等住院依條款計算差額部分由被保險人自付,須以醫師診斷與住院明細為核給依據,依保險法第 127 條健康保險章認定承保範圍 |
| 住院醫療雜費保險金 | 依條款限額在每次住院上限內實支實付 | 依條款住院期間之手術費、藥品、醫材、檢查費等條款列示項目,於每次住院上限內依正本收據核給,採概括式條款承保必要性醫療,自費醫材於雜費限額內承保 |
| 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 依條款限額在每次門診手術上限內實支實付 | 依條款認定之門診手術或特定處置不需住院,於每次門診手術上限內依正本收據核給,門診手術項目依條款列示處置認定逐項核算 |
| 投保限制與通路規則 | 依主約搭配規則 | 依條款本附約須以合作金庫人壽主約搭配加保,多透過合庫通路銷售,主約失效附約亦失效,續保時依主約效力與條款續期規則辦理 |
| 條款續期機制 | 依條款續保至最高承保年齡 | 依條款設有條款續期機制,續保至條款最高承保年齡,續保時費率依條款費率表調整,依保險法第 116 條停效復效規範與條款共同認定保單效力 |
| 除外責任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依條款美容手術、非必要性醫療、預防性健檢、條款列示之除外事項不予給付,並依保險法第 127 條健康保險章與條款逐項認定除外責任範圍 |
| 等待期條款 | 疾病通常 30 日等待期 | 依條款疾病等待期通常為 30 日,等待期內初次發病所致住院或門診手術不予給付;意外事故依條款不適用疾病等待期,但仍受條款列示除外責任拘束 |
| 正本理賠與複保限制 | 依正本收據核給 | 依金管會 111 年 8 月 30 日金管保壽字第1110445485號函強化複保限制,本附約自 2024 年 7 月起多採正本理賠政策,副本理賠依條款另行認定,依保險法第 64 條據實告知是否已有同類保單 |
肺炎住院 3 天
依條款限額給付病房費及雜費
依條款屬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承保範圍,被保險人持診斷證明書、住院明細與正本收據向合作金庫人壽申請,病房費於每日上限內核給,雜費於每次住院上限內實支實付,須依正本收據核算並依概括式條款認列必要性醫療費用。
膝關節鏡門診手術
依門診手術限額實支實付
依條款屬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承保情境,無需住院亦可理賠;膝關節鏡屬條款認定之門診手術項目,依每次門診手術上限內依正本收據核給,被保險人需備妥處置紀錄、手術證明與費用明細,依條款逐項對照承保限額。
車禍住院手術使用自費醫材
依雜費限額在條款上限內實支實付
依條款自費醫材於雜費條款內承保,超出限額部分需自付,採概括式條款認列必要性醫療費用;被保險人需備妥警方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診斷證明、手術紀錄與正本收據,依條款核算超出全民健保支付範圍之自費項目,於雜費上限內核給。
美容整形手術住院 2 天
依條款不予給付
依條款美容手術、非必要性醫療屬除外責任,預防性、美容性、整形性手術即使住院亦不在承保範圍;被保險人若因疾病或外傷引起之重建性手術,須由醫師區分美容性與治療性處置,依條款逐項認定是否屬必要性醫療,避免因項目混淆導致理賠爭議。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附約(實支實付型)保費通常依年齡、性別、計畫別、病房/雜費限額、自負額與是否保證續保而變動。
團體住院前後門診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臺銀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丙型)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實支實付醫療健康保險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甲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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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乙型)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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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住院雜費
本頁資訊來源:合庫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