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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保險要分清楚是寵物醫療、寵物責任還是特定事故附加保障,保障場景差很多。
主要賠什麼
寵物門診、寵物住院/手術、寵物責任
通常不賠
預防性醫療、已知疾病
先注意
醫療費用(意外+疾病)、侵權責任保障
簡單說,這張主要看「寵物門診、寵物住院/手術、寵物責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寵物醫療費用(門診/住院/手術)、寵物侵權責任、寵物殯葬費用」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預防性醫療、已知疾病」。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擔心寵物看病費突然變高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寵物保險需提供獸醫診斷、費用收據與寵物身分資料;既往症、等待期內疾病與非必要美容通常不賠。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寵物醫療門診費用 | 依方案限額在限額內實支實付 | 依條款犬貓因疾病或意外就醫之必要門診費用,扣除自負額後依年度限額給付,依《保險法》第127條規範既往症除外 |
| 寵物住院手術費用 | 依方案限額在限額內 | 依條款因疾病或意外住院、麻醉、手術之必要費用,依《保險法》第65條2年時效內檢具動物醫院收據請求依條款核給 |
| 寵物侵權責任保障 | 依條款限額扣除自負額後給付 | 依《民法》第190條動物加害責任承接寵物造成第三人體傷或財損之賠償,於對應限額內依條款核算給付責任金額 |
| 寵物殯葬費用 | 依條款殯葬限額內依憑證給付 | 依條款寵物身故時之喪葬處理費用,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核實給付,扣除既往症與預防性醫療不保事項依限額核算 |
| 意外事故等待期 | — | 依條款意外事故通常無等待期,依《保險法》第131條意外傷害定義承接外來突發非疾病所致事故即保即生效 |
| 疾病等待期 | — | 依條款疾病通常30日等待期,等待期內就醫依條款不予給付,依《保險法》第127條規範既往症與等待期內疾病除外 |
| 投保年齡限制 | — | 依條款8週至8歲犬貓可投保,超過年齡上限多須評估或拒保,續保時重新核保寵物實際年齡與健康狀況依條款認定 |
| 已知疾病與預防性醫療除外 | — | 依條款「已知疾病」「預防性醫療」明列除外,疫苗、結紮、健檢、繁殖相關費用不在承保,依《保險法》第64條告知義務 |
5歲米克斯犬因急性腸胃炎住院2天並接受點滴與檢查
依方案限額在限額內依收據給付
依條款扣除自負額後,住院、藥品與檢查費依方案年度限額在限額內實支實付,依《保險法》第131條意外與疾病保險章承接,依第65條2年時效內檢具動物醫院收據請求,依條款於疾病30日等待期後啟動承保責任
寵物於公園咬傷他人致對方就醫,需賠償醫藥費
依條款侵權責任限額扣除自負額後給付
依《民法》第190條動物加害責任處理寵物造成第三人體傷之賠償責任,於對應限額內扣除自負額後給付保險金,依條款檢具對方就醫收據與調解筆錄請求,依《保險法》第65條2年時效內依條款核算給付責任金額
6歲愛犬因高齡心臟病惡化過世,需處理寵物殯葬事宜
依條款在寵物殯葬費用限額內給付
依「寵物殯葬費用」承保範圍規範,扣除「已知疾病」與「預防性醫療」等不保事項後,於條款殯葬限額內依憑證給付保險金,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理喪葬,依《保險法》第127條規範既往症除外不予給付醫療部分
投保前已存在之心臟病惡化就醫
依條款不予給付
依《保險法》第64條告知義務與第127條疾病保險於契約訂立時已存在疾病不予給付,「已知疾病」明列為條款除外,要保時須誠實告知寵物既往病史,避免日後依條款被認定為既往症拒賠依條款排除承保責任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寵物保險保費通常受寵物年齡、品種、是否結紮、方案限額、自負額與既往症告知影響,高齡寵物可能加費或限制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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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