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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0 個維度完整比較
情境下癌症附約屬「治療歷程導向」設計,常見定位是「以較低保費聚焦癌症之住院、手術、化放療等多階段給付」;重大傷病附約則屬「條款列載一次給付」設計,以健保證明涵蓋 22 大類重大傷病。可參考家族病史、預算與既有保障。家族癌症病史明確、希望涵蓋治療過程者,癌症附約之治療給付較完整;希望以單張附約涵蓋多類重大疾病、偏好一次性給付作為治療緩衝者,重大傷病附約之認定範圍較廣。兩者保障邏輯不同,預算允許時可考慮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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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條款定義之癌症診斷(病理報告為主)
依健保署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
聚焦癌症一項,原位癌與皮膚癌多有限制
涵蓋健保 22 大類重大傷病,含癌症、慢性精神病、罕見疾病等
多含治療型給付(住院、手術、化放療按次/按日)
多為一次性給付
保費較低,可疊加多份
保費較高(依保額一次性給付風險高)
依條款多 30-90 日
依條款多 90 日
多為一年期保證續保
多為一年期保證續保
原位癌、輕度癌症多有減額條款
輕度癌症若取得健保證明仍可全額給付
可附加於壽險或醫療險主約
可附加於壽險或醫療險主約
家族癌症病史明確、希望涵蓋治療過程者
希望以單張附約涵蓋多類重大疾病者
需備病理報告、影像學報告
需備健保署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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