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險示範條款 腦中風認定第 3 條
白話解釋
金管會「重大疾病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3 條規定,腦中風後障礙之認定為:因腦血管疾病造成腦血管循環障礙導致中樞神經機能障礙,且自診斷日起 6 個月之後,仍遺留下列障礙之一者:(一) 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二) 兩眼視力永久減退至 0.06 以下;(三) 喪失言語或咀嚼機能;(四) 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TIA(短暫性腦缺血)、可逆性神經缺損均不在給付範圍。等待 6 個月觀察期是理賠爭議常見原因。
實際案例
投保人腦中風住院,急性期左半身癱瘓,經過 6 個月復健仍無法走路(左下肢機能完全喪失),符合示範條款第 3 條第 1 項,重大疾病險保額 150 萬一次給付。
相關術語
重大疾病險
只保7種特定的大病:重度癌症、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末期腎病變、腦中風後障礙、癱瘓、重大器官移植。範圍比重大傷病險窄很多,但保費相對便宜一些。
失能險
生病或出意外導致身體功能喪失(像是手腳不能動、眼睛看不見)時,每個月固定給你一筆錢過生活。跟長照險不同,它是用失能等級表(1到11級)來認定你失能多嚴重、該賠多少。
重大疾病保險示範條款 心肌梗塞認定第 2 條
金管會公告之「重大疾病保險單示範條款」第 2 條規定,急性心肌梗塞之認定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中至少兩項:(一) 典型胸痛症狀;(二) 心電圖呈現新的急性心肌梗塞變化(ST 段抬高、新出現的 Q 波或左束支傳導阻滯);(三) 心肌酵素(CK-MB 或 Troponin)異常升高超過正常上限。臨床上未達兩項標準(如無症狀心肌梗塞)將被拒賠,是重大疾病險理賠爭議最常見的險種之一。
用「重大疾病保險示範條款 腦中風認定第 3 條」的情境延伸閱讀
保險教室 →這幾篇文章會把「重大疾病保險示範條款 腦中風認定第 3 條」放進實際投保、理賠或條款對比的情境裡,看完會比單看定義更知道該怎麼用。
重大傷病險 vs 重大疾病險:怎麼選
重大傷病險和重大疾病險名字只差一字但保障邏輯差很多。本篇從健保重大傷病卡認定、22 類 300+ 病種範圍、疾病定義、保費差距、理賠爭議到搭配建議一次比完,幫你判斷該買哪一個、要不要兩張都留,以及癌症險要不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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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攻略重大傷病險 vs 癌症險 vs 重大疾病險:2026 完整比較指南
重大傷病險、癌症險、重大疾病險最容易被混淆 — 各自的理賠觸發條件天差地遠。本篇完整比較:重大傷病用健保 IC 卡(22 大類疾病)、重大疾病用條款定義(甲級嚴格 / 乙級寬鬆 2016 標準化)、癌症一次金看初次罹癌診斷書,附三者保費對照、理賠難易度排序,與「3 險種互補搭配」的建議組合範例。
保險知識失能險近年一片停售潮,手上保單要保留嗎?還沒買的人還有機會嗎?
失能險是少數能補「不能工作」現金流的保障。近幾年多家壽險公司陸續停售失能險,舊保戶擔心保單會不會縮水、新保戶擔心買不到好的。這篇整理停售潮的原因、舊約主要差在哪、還能不能找到現售商品,以及實務上該怎麼取捨。
法規分類的其他術語
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最多只賠你實際花掉的錢,不能讓你靠保險賺錢。花了多少就最多賠多少,不能多拿。2024年7月實支實付正本理賠新制就是依照這個原則。
告知義務
買保險時你必須誠實回答保險公司問你的健康問題。如果你故意隱瞞或說謊(例如有糖尿病卻勾「沒有」),被抓到的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取消你的保單,而且保費不退。
DRGs制度
健保付給醫院的錢是按照你得什麼病來「定額給付」,不管醫院實際花了多少。如果治療費超過健保給的額度,超出的部分就要你自己掏錢。這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實支實付醫療險來補這個缺口。
複保險
同一個人跟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買同一種保險。例如你同時跟A公司和B公司各買一張實支實付。2024年正本理賠新制後,複保險不能重複拿錢了,最多只賠你實際花的金額(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金信託
將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機構(通常為銀行信託部門)管理運用,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分期或依特定條件撥付給受益人。主要目的是保護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者或高齡者的保險金不被不當使用或揮霍。信託管理費通常為信託財產的0.3-0.5%/年。
年金改革
政府調整退休金制度的措施,主要影響軍公教的月退俸和所得替代率。對一般勞工來說,勞保老年給付的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這代表光靠勞保退休金越來越不夠用,需要自己買商業年金險或做退休規劃來補足缺口。
保險安定基金
由所有保險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基金,用來保護保戶權益。萬一某家保險公司經營不善被接管或倒閉,安定基金會出面處理,確保保戶的保單繼續有效。簡單說就是保險業的「存款保險」。近年國華人壽、朝陽人壽、幸福人壽都是由安定基金接管處理。
高額保單(3,330萬門檻)
保險金額超過3,330萬的壽險保單。依稅法規定,身故保險金原本免計入遺產稅,但國稅局對高額保單會特別審查是否為規避遺產稅的工具。近年實務上,投保時年齡大、帶病投保、躉繳高保費、短期內身故等情況,國稅局可能將保險金計入遺產課稅。
資料來源:金管會保險局、壽險公會、產險公會、各保險公司官方條款。本解釋以白話方式撰寫,旨在幫助消費者理解,不構成投保建議。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