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通融給付
白話解釋
保險公司對於投保時未依規定完成體檢(如體檢項目不齊、體檢報告逾期)之要保案件,於核保時基於商業判斷與爭取案件考量,於要保人補件或承諾配合下,先以「**通融**」方式核保並承擔暫時風險之處置。實務上多見於高保額壽險、終身醫療險之投保;保險公司會於要保書或核保通知書註明「**通融承保**」字樣,並要求要保人於一定期間內(多 30-60 日)完成體檢補件。若補件期限內未完成,保險公司可要求調整保額、加費或撤銷契約;若補件結果顯示重大健康問題,保險公司可依保險法第 64 條主張要保人未盡告知義務。
實際案例
投保人申請壽險 1,000 萬未完成完整體檢(缺心電圖與血液檢查),保險公司基於業務考量先以「**通融承保**」方式發單,並要求要保人於 60 日內完成補檢。要保人 30 日後完成補檢顯示血壓偏高,保險公司依核保政策調整為加費 20% 承保並批註高血壓相關疾病為除外不保。
相關術語
核保
保險公司審查你能不能買這份保險的過程。他們會看你的年齡、身體狀況、做什麼工作、之前有沒有理賠過,然後決定要不要讓你保、要不要多收你保費、或是某些病不賠。
體況加費
投保時因健康狀況不佳(如高血壓、糖尿病),保險公司加收保費才同意承保。
告知義務
買保險時你必須誠實回答保險公司問你的健康問題。如果你故意隱瞞或說謊(例如有糖尿病卻勾「沒有」),被抓到的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取消你的保單,而且保費不退。
替代承保險種(拒保替代方案)
保險公司核保拒絕原申請險種時,依被保險人健康狀況或職業風險所提出之替代承保方案。常見替代方案:(1) 改投保保額較低之同類險種;(2) 改投保保障範圍較窄之險種(如將實支實付改為日額型);(3) 加費承保(體況加費);(4) 批註除外承保(特定疾病或部位除外);(5) 改投保不需體檢之意外險或定期壽險。要保人收到核保結果後可依條款規定期間內決定是否接受替代方案,亦可申訴或改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情境下替代方案多係保險公司在「全拒保」與「正常承保」之間的折衷處置。
保險法第 6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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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體檢通融給付」的情境延伸閱讀
保險教室 →這幾篇文章會把「體檢通融給付」放進實際投保、理賠或條款對比的情境裡,看完會比單看定義更知道該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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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分類的其他術語
理賠
出事之後跟保險公司申請賠償的過程。你要準備好相關文件(像是醫療收據、診斷書),寄給保險公司審核,通過之後錢就會匯到你的帳戶。整個流程通常需要3-15個工作天。
保費
你每年或每月付給保險公司的錢,就像買保障的費用。保費會因為你的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和保障內容而不同。一般來說,年紀越大保費越貴,保障範圍越廣保費也越高。
保額
保險公司最多會賠給你的金額上限。保額越高,保費通常也越高。買保險時要根據自己的需求來決定保額,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要夠用。
保證續保
保險公司不能拒絕你續保,不管你之前生過什麼病、理賠過多少次,時間到了你要續保,保險公司就必須讓你續。通常會寫「保證續保至X歲」。選醫療險時,這是最重要的條件。
等待期
買了保險之後要等多久才開始保障你。一般疾病要等30天,癌症要等90天,在這段時間內生病是不賠的。意外險沒有等待期,買了馬上就有保障。
猶豫期
買了保險之後可以反悔的時間,收到保單後10天內,你可以無條件退保、拿回全部保費,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像網購的鑑賞期一樣。
豁免保險費
如果你不幸發生重大事故(像是失能或得了重大疾病),之後的保費不用再繳了,由保險公司幫你出,保單繼續有效。簡單說就是「出大事後保費免繳」。
受益人
出事的時候可以領保險金的人。壽險的受益人通常是你的家人。特別注意: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會變成遺產,可能要繳遺產稅而且分配會比較麻煩。
資料來源:金管會保險局、壽險公會、產險公會、各保險公司官方條款。本解釋以白話方式撰寫,旨在幫助消費者理解,不構成投保建議。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