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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身故給付、滿期/生存金、解約金」。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終身壽險保障、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軍人專屬」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兩年內自殺等法定除外、停效期間事故、故意致死或犯罪事故」。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想把身故保障和長期資產安排放一起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軍享利終身保險以身故、完全失能、滿期或生存事實為理賠基礎,需戶籍/死亡/失能證明與受益人文件。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身故保險金 | 依保額給付 |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身故時,依條款給付身故保險金,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由指定受益人受領,無指定受益人時依繼承順位處理 |
| 完全失能保險金 | 依保額給付 | 符合條款所列完全失能項目時,比照身故保險金給付保險金,給付後契約效力終止不再續保,已繳保費不另返還處理 |
| 保單價值準備金 | 依繳費期間累積 | 終身壽險逐年累積保價金,可作為保險法第一百二十條保單借款或解約金計算之依據,累積金額依條款公式計算辦理 |
| 軍人身分專屬條件 | 依條款核保 | 本商品限現役軍人投保承保,核保條件依條款規範認定處理,要保書須填載軍種、職務與服役狀況等資料以利核保進行 |
| 繳費期滿保障終身 | 依條款年期 | 依條款繳費年期繳完後保障持續至被保險人終身止,繳費期間費率平準不隨年齡調整變動,繳費完成後不再收取保費 |
| 保單借款額度 | 依保價金比例 | 繳費累積保價金後可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條辦理保單借款處理,借款利率依臺銀人壽當時公告辦理,借款期間保障持續有效 |
| 豁免後續保費 | 依條款豁免至契約終止 | 符合條款完全失能定義時,後續應繳保費由豁免條款承接承擔處理,保障繼續至契約終止止,要保人不再繳納任何保費 |
| 除外責任項目 | 零元不予給付 | 兩年內自殺依保險法第一百零九條、停效期間事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六條、故意致死或犯罪事故依條款除外不予給付保險金 |
投保一百萬元保額後因疾病身故,已繳費滿五年
依保額一百萬元給付身故保險金
終身壽險依保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不論疾病或意外原因均依保額理賠保險金額,除外條款除外項目除外處理,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由指定受益人受領,臺銀人壽於受益人檢具死亡證明、除戶謄本與理賠申請書後依保險法第三十四條於十五日內給付理賠款項。
投保人因戰術訓練意外導致雙目失明,符合條款完全失能定義
依保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完全失能比照身故保險金給付方式辦理,依條款列載之完全失能項目認定,雙目失明屬完全失能等級範圍內項目,給付後契約終止不再續保亦不返還保費,給付屬身故全殘給付範圍,同時觸發豁免條款承接後續保費若契約持續有效之情形辦理。
投保滿三年後因車禍意外身故
依保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已過保險法第一百零九條兩年自殺條款限制期間,意外身故依保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故意致死或犯罪事故依條款除外故須由警方事故報告佐證為非故意行為所致,臺銀人壽依條款於文件齊備後依保險法第三十四條於十五日內給付理賠款項至受益人帳戶。
投保第一年六個月後因抑鬱症自殺身故
零元,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
依保險法第一百零九條兩年內自殺條款不予給付身故保險金,臺銀人壽僅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至受益人指定帳戶,若契約成立滿兩年後自殺則依保額給付身故保險金,要保人於規劃時應將自殺條款兩年限制期納入考量妥當規劃保障結構。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軍享利終身保險保費受年齡、性別、保額、繳費年期、宣告利率/預定利率與解約成本設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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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臺銀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