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第三人體傷責任、第三人財損責任、駕駛人傷害」。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看車損與責任、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非車險事故、未達自負額、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有車族,想把車禍責任和車損分開補強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機車綜合保險需符合機車任意險的承保事故定義,並依診斷、事故、費用、責任或契約狀態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車對車碰撞損失 | 依保額在限額內扣除自負額理賠 | 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造成被保險機車損失,依《保險法》第55條財產保險承保事項認定後核給 |
| 第三人體傷責任 | 依條款保額限額在範圍內理賠 | 造成第三人體傷之賠償責任,依《保險法》第94條第三人直接請求權與《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認定 |
| 第三人財損責任 | 依條款保額限額在範圍內理賠 | 造成第三人財物損失之賠償責任,依條款方案責任限額逐項核給且須檢附事故認定與估價證明 |
| 整車失竊損失 | 依條款重置成本扣除折舊與自負額 | 機車整車遭竊取或搶奪,失竊後24小時內須報案並取得三聯單方屬條款認定範圍且須車籍佐證 |
| 駕駛人傷害保障 | 依方案保額在限額內給付 | 駕駛人因騎乘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身故或失能,依條款附表認定失能等級且須診斷證明佐證 |
| 自負額條款 | 依條款約定比例 | 理賠時須先扣除自負額,依不同事故類型適用比例計算後在保險金額限額內核給且依條款逐項辦理 |
| 保險期間設計 | 1年期 | 依條款需逐年續保,續保條件依條款規定逐年評估費率與駕駛紀錄調整且依車種用途核算費率 |
| 酒駕無照除外責任 | 不予給付並啟動代位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酒駕與無照駕駛,依條款列為除外責任並啟動代位求償 |
與其他機車對撞造成車體前叉與保險桿損壞且肇責六四分
依條款扣除自負額後在限額內理賠
我們依條款認定須提供雙方事故報告、現場照片與維修估價單,依條款自負額比例先行扣除後在保險金額限額內核給,並依《保險法》第53條對對方車主啟動代位求償且依條款逐項辦理
機車於停放處失竊整車尋回未果
依折舊計算重置成本扣除自負額理賠
我們依條款認定失竊後24小時內須報案並取得三聯單,依條款重置成本扣除折舊與自負額核給,須檢附車籍資料、警方報案三聯單與失竊後30日尋回未果證明辦理且依《保險法》第82條時效辦理
騎乘途中擦撞行人致對方就醫骨折住院
依條款第三人體傷責任限額在範圍內理賠
我們依條款認定依第三人體傷責任限額理賠對方醫療費用,須檢具事故認定書、對方醫療收據與診斷證明書,依《保險法》第94條第三人直接請求權與《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核給保險金
酒測值0.40 mg/L騎車自摔致車體損壞
依條款不予給付並啟動代位
我們依條款認定酒駕屬除外責任不予給付,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認定後拒賠,若有第三人受害則於強制險範圍內先行墊付再對被保險人代位求償全額且依條款追償辦理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機車綜合保險保費會依標的條件、保額、自負額、使用性質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2111210022040001。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2111210022040001。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102111210022040001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機車責任綜合保險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機車整車失竊損失保險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擴大承保機車火災事故附加條款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機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兆豐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機車綜合保險
兆豐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擴大承保機車火災事故附加條款(要保書免送審)
兆豐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