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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重點是賠別人、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自己車損、無賠償責任、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常開車,最怕撞到別人要賠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自用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電動車專用)需確認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並依責任比例、基礎保額與超額啟動條件理賠。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電動車第三人體傷責任 | 依保險金額於限額內給付 | 電動車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傷亡之賠償責任,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給付後就超過部分依條款核給並扣除自負額 |
| 電動車第三人財損責任 | 依保險金額於限額內給付 | 電動車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財損之賠償責任,強制險不賠財損,由本商品依條款於限額內接手並扣除自負額後核給 |
| 每次事故限額 | 依條款方案分級於限額內計算 | 依條款方案分級設定每一事故體傷與財損限額,達上限後同一事故超出部分不再給付,依方案結構分項結算 |
| 自負額 | 依條款約定於賠付前先行扣除 | 保險人就承保事故計算賠款前依條款扣除自負額,未達自負額之損失由要保人自行負擔,依方案結構分級設定 |
| 適用車種 | 依條款限自用電動小客車 | 依條款限自用電動小客車適用,營業用電動車或商用電動車須另行投保專屬條款並依用途別計算費率係數 |
| 和解費用 | 依條款於必要範圍內給付 | 經保險公司同意之合理和解、訴訟、律師費,依《保險法》第93條和解約定條款於書面同意後支付並適用除外不保事項 |
| 保障地區 | 依條款限定於中華民國境內公路 | 依條款多以中華民國境內公路為限,跨境駕駛須另行確認條款承保範圍與緊急救援條款適用性與限制 |
| 保障期間 | 每張保單一年依條款續保 | 每張保單保險期間一年,續保依條款條件並依《保險法》第64條告知出險紀錄與駕駛人變更情形等重要事項 |
我們承保的電動車於充電站動線中倒車擦撞他車後保險桿,現場提供監視器影像、車籍資料與修復報價單
依保險金額於財損限額內核給對方修復費用,依條款扣除自負額
我們依條款檢視承保事故須提供現場照片、車籍與修復報價,符合保開車事故與重點是賠別人之承保架構;自身車損屬除外責任,須另行投保車體損失險方納入承保範圍並依車價評估保額
我們承保的電動車起步加速時與行人發生事故,行人受傷送醫,警方筆錄載明電動車靜音特性為事故參考因素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基本給付後,本險續補體傷超過部分至限額
我們依《民法》第184條侵權法理與每次事故限額條款,要求要保人提供醫療診斷與警方紀錄,依責任比例計算賠付金額並依條款扣除自負額,並依《保險法》第82條檢視即時通知義務之履行
我們承保的要保人無照駕駛電動車肇事致第三人受傷,警方筆錄載明駕駛人未持有合格駕照
依條款不予給付
我們依條款檢視酒駕或無照屬除外責任,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8條設計邏輯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無照規範,保險人得拒賠並保留追償權利,要保人須自行負擔對第三人之賠償責任
我們承保的電動車於市區十字路口左轉時與機車發生擦撞,機車騎士骨折送醫,現場由警方完成肇事責任認定
依保險金額於體傷限額內核給超過強制險部分,依條款扣除自負額
我們依《民法》第191條之2動力車輛責任章節與本險條款,依責任比例計算賠付金額,並依《保險法》第82條7日通知時效檢視要保人之即時通知義務,避免逾期通知導致賠付爭議或減額抗辯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自用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電動車專用)保費會依標的條件、保額、自負額、使用性質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6111112505010000。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6111112505010000。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EV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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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