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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車體損失、第三人責任、電池或充電設備相關給付依條款」。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電動車險基礎保障、先看賠什麼、再看不賠什麼」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未符合給付定義、等待期內事故、文件不足」。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正在找電動車險,想先用白話快速判斷用途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電動車專屬保險需符合電動車險的承保事故定義,並依診斷、事故、費用、責任或契約狀態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電池模組毀損保障 | 依保額在條款限額內理賠 | 電池模組因承保事故毀損或失竊含碰撞、火災、竊盜等,重置成本高保額須涵蓋電池規格,車輛改裝(含電池升級)須通報否則可能影響理賠 |
| 充電期間意外事故 | 依方案限額理賠 | 車輛於充電期間因充電設備或電池本身原因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依保單條款核算,充電期間範圍依條款定義辦理含家用充電樁與公共充電站 |
| 車體損失保障 | 依保額在條款限額內理賠 | 車體因承保事故毀損之修復費用含原廠零件,依甲乙丙式條款分層承保,自負額扣除規則依保單條款辦理,重置成本與 ACV 二擇一適用 |
| 拖救與緊急救援 | 依方案限額給付 | 車輛因故障或事故無法行駛時之拖救服務,多含電量耗盡之拖救條款可緩衝里程焦慮,須備齊拖救單據與事故證明依條款申請 |
| 充電樁設備保障 | 依方案限額理賠 | 個人專用充電樁因承保事故毀損之修復或重置費用,須登記為附加設備方可獲得保障,含家用充電樁設備與線路相關保障依條款辦理 |
| 投保資格 | — | 限純電動車或符合條款定義之插電式混合動力車,須備車籍資料與電池規格供核保,依車主/被保險人資格、車種、用途與牌照狀態審核 |
| 費率機制 | — | 依車價、車齡、車種、駕駛紀錄、甲乙丙式與自負額而異,通常無等待期即生效,須與電池模組重置成本、充電期間風險、充電樁設備保障一併納入評估 |
| 除外責任 | — | 未符合給付定義、等待期內事故、文件不足屬除外責任,依《保險法》第 29 條故意行為除外與汽車保險共同條款辦理,自負額扣除規則依條款列示 |
電動車於充電期間因充電設備異常引發火災
依方案限額理賠車體損失 + 充電樁設備
我們依條款看到符合承保之「電動車險基礎保障」充電期間事故,依限額理賠車體與充電設備毀損,須備齊充電期間影像紀錄、消防單位證明與維修估價單依條款申請,個人專用充電樁須登記為附加設備方可獲保障
停車場發生碰撞造成車體與電池模組毀損
依保額在條款限額內理賠
我們依條款看到車體損失與電池模組毀損依條款合併計算,扣除自負額後給付,電池模組重置成本高保額須涵蓋電池規格,依《保險法》第 70 條財產保險辦理重置成本或 ACV 二擇一適用,依保單條款核算分項上限與自負額
車輛因電量耗盡無法行駛需拖救至充電站
依方案限額給付拖救服務
我們依條款看到屬條款明列之拖救與緊急救援保障,多含電量耗盡之拖救條款可緩衝里程焦慮,須備齊拖救單據與行駛紀錄依條款申請,文件不足屬除外責任須核對所需單據完整性,依保單條款核算服務範圍與限額
車輛改裝升級電池但未通報保險公司後發生事故
依條款可能影響理賠
我們依條款看到車輛改裝(含電池升級)須通報臺灣產物保險,未通報可能依條款影響理賠範圍,依《保險法》第 59 條危險增加通知義務辦理,電池規格變更影響核保條件與費率計算須誠實告知,避免拒賠或減免賠付計算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電動車專屬保險保費會依標的條件、保額、自負額、使用性質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1111210501010003。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1111210501010003。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EV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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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