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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旅行意外、海外醫療、班機/行李延誤」。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班機延誤定額補償、行李延誤/損失、旅程取消/更改」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預期性取消、自身原因、2026/4起每趟限2張、延誤上限6,000元/張」。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擔心班機延誤、行李延誤或旅程取消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旅遊不便險需發生於保險期間與承保旅程內,並提出醫療、交通業者、警方或航空公司證明。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班機延誤定額補償 | 依條款 4 小時起賠並依限額辦理(2026 年 4 月起每趟上限 6,000 元/張) | 預定搭乘班機延誤達 4 小時以上依條款定額給付,須備齊航空公司延誤證明與登機證,依金管會函示每趟限投保 2 張 |
| 行李延誤補償 | 依條款分項限額在保額內給付 | 預定搭乘班機抵達後行李延誤達條款列載時數以上始定額給付,須備齊航空公司行李延誤證明與緊急購買必需品收據 |
| 行李損失補償 | 依條款分項限額在保額內給付(含貴重物品單項限額) | 託運行李遭航空公司遺失、破損或被竊依條款承保,須備齊航空公司事故證明與購買憑證,貴重物品依條款設有較低單項限額 |
| 旅程取消補償 | 依條款已預付不可退費用限額內給付 | 出發前因條款列載特定事由(被保險人或家屬重大傷病、住所重大毀損)取消旅程,依條款已預付不可退費用限額內辦理 |
| 旅程更改補償 | 依條款已產生額外費用限額內給付 | 旅程中因條款列載特定事由更改行程所產生之額外交通住宿費用,依條款限額內辦理,須備齊費用收據佐證 |
| 海外醫療費用 | 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 | 旅遊期間因意外或疾病於海外就醫之實支實付醫療費用,依條款列載項目辦理,依《保險法》§131 傷害保險與健康保險規範並行 |
| 預期性取消除外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預期性取消(如已知罷工、已知疫情、已知天候因素)與自身原因(如忘帶護照、自願更改行程)依條款除外,依《保險法》§64 誠實告知 |
| 投保限制 | 依條款認定 20-70 歲 | 2026 年 4 月起依金管會函示每趟限投保 2 張且延誤上限 6,000 元/張,超出部分依條款不予給付,須於出發前完成投保 |
桃園飛東京班機延誤 6 小時取得航空公司延誤證明
依班機延誤定額補償在限額內給付(依 2026 年 4 月起每趟上限 6,000 元/張)
我們解讀依條款班機延誤 4 小時起賠並依限額定額給付,須備齊航空公司延誤證明與登機證,依《保險法》§34 於收齊文件 15 日內辦理給付,依金管會函示每趟限投保 2 張不可超額
託運行李遭航空公司遺失損失約 4 萬元
依行李損失條款分項限額在保額內給付
我們解讀依條款託運行李遭航空公司遺失屬承保範圍,須備齊航空公司事故證明與購買憑證,貴重物品依條款設有較低單項限額,超出部分依條款不予給付須另行規劃補強保障辦理,並依條款列載項目辦理給付程序。
出發前因已知罷工自願取消旅程(拒賠例)
依條款不予給付
我們解讀預期性取消(如已知罷工、已知疫情)依條款除外,旅程取消補償僅承保條款列載特定事由(被保險人或家屬重大傷病、住所重大毀損),依《保險法》§64 出發前已知狀況屬告知範圍
旅遊期間於海外因意外就醫醫療費 3 萬元
依海外醫療費用在保額限額內給付
我們解讀旅遊期間因意外或疾病於海外就醫之實支實付醫療費用依條款列載項目辦理,依《保險法》§131 傷害保險與健康保險規範並行,須備齊海外就醫診斷書與收據辦理理賠程序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旅遊不便險保費主要依旅遊天數、目的地、年齡、保額、是否含不便險與高風險活動限制計算。
旅遊不便險
富邦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定額補償
旅遊不便險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實支實付最高5萬
旅遊不便險
中國信託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補償
旅遊不便險
南山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最高6,000元
旅遊不便險
第一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定額補償
旅行綜合保險附加旅遊不便險
明台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補償
本頁資訊來源:明台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