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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旅行意外、海外醫療、班機/行李延誤」。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班機延誤補償、行李延誤/遺失、旅程取消補償」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預期性取消、自身原因」。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擔心班機延誤、行李延誤或旅程取消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旅行綜合保險附加旅遊不便險需發生於保險期間與承保旅程內,並提出醫療、交通業者、警方或航空公司證明。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班機延誤補償 | 依方案限額於延誤時數達標後給付 | 班機延誤達條款規定時數(通常4小時起)依限額補償,依航空公司延誤證明書認定起算時點與延誤事由 |
| 行李延誤補償 | 依方案限額於延誤時數達標後給付 | 行李抵達延誤達條款規定時數,購買必需品費用補償,依條款於PIR報告與收據範圍內核給並避免重複請領 |
| 行李遺失補償 | 依方案限額於遺失認定後給付 | 託運行李遺失或損壞,依條款限額理賠,須備齊PIR報告、行李託運單據與遺失物清單佐證遺失事實 |
| 旅程取消補償 | 依方案限額於條款列舉事由發生時給付 | 因條款列舉原因取消旅程,已支付不可退費用補償,依醫療診斷書與不可退證明核算並避免預期性取消事由 |
| 需搭配旅平險 | 依條款為附加性承保前提 | 本險為旅平險附加險,需與主約一併投保,主約失效時本附加險同步失效不另獨立承保任何不便事故 |
| 保險期間 | 依旅程天數投保 | 依旅程起訖日期投保,最長依條款規範,保險效力自離開居住地起算至返回為止並依條款認定旅程範圍 |
| 投保年齡 | 依條款限20至70歲 | 依條款承保年齡為20至70歲,未成年人或高齡者須依條款檢視特殊承保條件與額外健康聲明要求 |
| 保費 | 約100至300元每趟 | 依條款費率備查表計算,依旅程天數、目的地風險與方案組合而異並依條款分級設定費率係數 |
我們承保的要保人搭機赴日因颱風延誤6小時,於機場購買必需品(飲食、衣物、盥洗用品)並保留收據
依方案限額補償延誤期間支出之必需品費用
我們依班機延誤4小時起賠條款核給,要求要保人保留登機證、航空公司延誤證明書與購物收據,依條款於限額內覈實認列並依《保險法》第13條財產保險章節結算補償金額避免重複請領
我們承保的要保人託運行李於轉機站延誤24小時抵達飯店,購買盥洗用品與換洗衣物應急
依條款限額補償購買必需品費用
我們依行李延誤補償條款,要求要保人保留航空公司延誤證明、PIR報告與必需品購買收據,依條款於限額內核給並避免重複請領航空公司賠償依《保險法》第53條保留代位求償權利
我們承保的要保人於出發前一週直系親屬重病住院致旅程取消,提供醫療診斷書、住院證明與訂單明細
依條款限額補償已支付不可退費用
我們依旅程取消保障條款檢視屬於列舉之非預期事由(直系親屬重病住院),檢附醫療診斷書、訂單明細與航空公司不可退證明後依限額理賠並依條款排除預期性取消與自身原因避免事由爭議
我們承保的要保人於歐洲旅遊期間託運行李遺失,航空公司於72小時內仍未尋獲並開立PIR報告
依方案限額於行李遺失補償範圍內給付
我們依行李遺失補償條款核給,要求要保人備齊PIR報告、登機證、行李託運單據與遺失物清單,依條款於限額內認列補償並避免重複請領航空公司賠償依《保險法》第53條保留代位求償權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旅行綜合保險附加旅遊不便險保費主要依旅遊天數、目的地、年齡、保額、是否含不便險與高風險活動限制計算。
旅遊不便險
富邦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定額補償
旅遊不便險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實支實付最高5萬
旅遊不便險
明台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定額補償
旅遊不便險
中國信託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補償
旅遊不便險
南山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最高6,000元
旅遊不便險
第一產物保險
班機延誤定額補償
本頁資訊來源:明台產物保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