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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住院費用、手術費用、醫療雜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住院醫療雜費、手術費用、病房費」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美容手術、非必要性醫療、2024/7起正本理賠」。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擔心住院雜費和手術自費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住院醫療保險附約需有必要住院、手術或門診治療事實,並以診斷證明、收據、明細與條款限額核算;自負額商品需先扣除自負額。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住院病房費用保險金 | 依條款限額在每日上限內給付 | 因疾病或傷害住院期間之病房費依條款每日上限給付,超等住院依條款計算差額而被保險人須就超等部分自負,並依醫師診斷書與住院明細表核算實際住院日數 |
| 住院醫療雜費保險金 | 依條款限額在每次住院上限內實支實付 | 住院期間之手術費、藥品、醫材、檢查費、自費耗材等條款列示項目依雜費上限實支實付,超出限額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正本醫療收據自二零二四年七月起為核銷基礎 |
| 手術費用保險金 | 依條款手術項目表給付 | 依條款手術項目表認定之住院手術,採實支實付或限額給付,門診手術之認定須以手術項目表與醫學必要性為準,非條款列示之手術項目可能依概括條款裁量處理 |
| 概括式條款結構 | 依條款承保範圍 | 依概括式條款於住院期間發生之醫療雜費以條款明文承保,與列舉式條款逐項列示承保項目之結構不同,理賠認定依醫學必要性、健保支付標準與條款除外責任綜合判斷 |
| 等待期條件 | 依條款期間 | 疾病通常設三十日等待期,等待期內取得診斷之疾病屬條款除外責任不予給付,意外事故通常無等待期,等待期之計算自契約生效日起算並依保險法第六十五條請求權兩年時效併行 |
| 投保限制與條款續期 | 依條款規範 | 本附約須以南山人壽合格主約搭配加保,主約失效附約亦失效,續保至條款最高承保年齡,續期費率依當年度年齡與條款費率表重新計算並依核保規則決定續期 |
| 正本理賠規則 | — | 自二零二四年七月起本附約調整為正本醫療收據理賠為核銷基礎,重複保險協調須依保險法第三十八條比例分攤原則處理,副本收據之認定須以條款明文與金管會示範條款修正解釋為準 |
| 除外責任清單 | — | 美容手術、非必要性醫療、條款列示之除外事項不予給付,理賠時保險公司依醫學必要性、健保支付標準、醫療常規與條款明文進行審酌,被保險人應備齊符合條款定義之證明文件 |
心臟支架手術住院五天,自費塗藥支架兩支合計金額逾二十萬元
依條款限額在雜費上限內實支實付
我們依條款於住院期間發生之自費塗藥支架屬醫療雜費承保範圍,依每次住院雜費上限實支實付,超出限額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理賠時須備妥正本醫療收據、醫師診斷書、手術紀錄與住院明細表並依保險法第三十四條於文件齊備十五日內給付。
肺炎住院三天接受抗生素治療與胸部影像檢查
依條款限額給付病房費與雜費
我們依條款認定肺炎住院屬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承保情境,病房費依每日上限給付、雜費依每次住院上限實支實付,理賠時須備妥正本醫療收據、醫師診斷書、住院明細表,符合等待期三十日之要件後依保險法第三十四條於文件齊備後給付。
膝關節鏡手術住院兩天接受半月板修補與術後物理治療
依手術項目表給付手術費並依雜費限額實支實付
我們依條款手術項目表認定膝關節鏡手術屬住院手術範圍,手術費依手術項目表給付倍數計算,雜費另依每次住院雜費上限實支實付,理賠時須備妥手術紀錄、醫師診斷書、正本醫療收據與住院明細表並依條款核算實際給付金額。
等待期內因感冒併發肺炎住院五天,契約生效日為事故前第二十日
依條款屬等待期內事故不予給付
我們依條款疾病通常三十日等待期之規範,等待期內取得診斷之疾病屬除外責任不予給付,本案於契約生效後第二十日發病未達三十日等待期門檻,依保險法第六十四條告知義務原則處理,建議備妥相關文件後於等待期屆滿後重新就醫評估。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住院醫療保險附約保費通常依年齡、性別、計畫別、病房/雜費限額、自負額與是否保證續保而變動。
團體住院前後門診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臺銀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丙型)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實支實付醫療健康保險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甲型)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乙型)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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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住院雜費
本頁資訊來源:南山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