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簡單說,這張主要看「建物損失、屋內財物、清理或住宿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火災爆炸保障、地震基本保險、動產保障」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地震另保、戰爭、核能」。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屋主或租屋族,想保房屋和屋內財物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需為承保火災、爆炸或附加事故造成投保標的損失,依保額、重置成本與不足額比例分攤計算。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住宅建築物損失 | 依保額及實際損失計算 | 被保險住宅因火災、爆炸、閃電雷擊、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罷工暴動民眾騷擾等基本承保事故致建築物損失時,依《住宅火災保險》示範條款於保額限度內按實際修復費用或重置成本給付,部分損失依條款比例計算 |
| 屋內動產損失 | 依條款規定為建物保額之一定比例 | 被保險住宅之屋內動產(家具、衣李、家電用品等)因基本承保事故損失時,依《住宅火災保險》示範條款於動產保額限度內按實際損失給付,動產保額通常為建物保額之30%(最高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 |
| 臨時住宿費用 | 每日限額及總額依條款規定 | 被保險住宅因承保事故致不適合居住,被保險人於修復期間支付臨時住宿費用時,依條款於每日限額與總額限度內按實際單據給付,給付期間依條款規定最長期間辦理 |
| 清除費用 | 依保額一定比例 | 被保險住宅因承保事故致殘餘物清除、瓦礫處理等費用,依條款於建物保額一定比例內給付實際支出費用,須檢附清除費用單據與相關證明文件,由保險公司審查後辦理 |
|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建物全損 | 每戶最高新台幣150萬元 | 被保險住宅因地震致主要結構毀損或政府公告強制拆除等全損條件,依《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於每戶最高新台幣150萬元限額內給付,部分損失不在地震基本保險保障範圍內 |
|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臨時住宿費用 | 每戶最高新台幣20萬元(依現行規定) | 被保險住宅因地震致無法居住,依現行《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規定於額度內按實際單據給付臨時住宿費用,給付額度依公告辦理,相關條件依條款規定 |
| 不足額保險按比例分攤 | 依保額與重置成本比例計算 | 依《保險法》第77條規定,被保險建物之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額(重置成本)時,保險公司僅按保險金額對保險價額之比例負賠償責任,故被保險人於投保時應留意保額與重置成本之合理比例 |
| 除外不保事項 | 不予給付 | 依《住宅火災保險》示範條款規定,戰爭、內亂、暴動、原子能、核能、政府公告徵收、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用途由住宅變更為營業使用未通知保險公司等情形屬除外不保事項,依《保險法》第59條規定要保人有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
屋主JJ住宅因電線老化短路引發火災致建物部分焚毀並屋內家具受損
依建物損失保額及動產保額內按實際損失給付
被保險人JJ檢具消防隊火災原因鑑定報告、建物修復估價單、屋內動產毀損清冊與相關照片送件,保險公司依《住宅火災保險》示範條款於建物保額限度內按實際修復費用給付(例如保額1,000萬元、實際修復費用300萬元則給付300萬元);屋內動產部分依動產保額(一般為建物保額30%、最高100萬元)按損失清冊與單據給付,相關流程依條款辦理
屋主KK住宅遭機動車輛撞擊致圍牆與部分建物外牆損壞
依保額及實際修復費用給付
被保險人KK檢具警方道路交通事故初判表、肇事車輛資料、建物修復估價單與毀損照片送件,保險公司依《住宅火災保險》示範條款於建物保額限度內按實際修復費用給付;同時保險公司依《保險法》第53條代位行使KK對肇事車輛駕駛及其汽車責任險之請求權,由肇事方之保險公司或駕駛人負擔最終賠償,相關流程依條款辦理
屋主LL住宅因大地震致主要結構毀損經建管單位公告強制拆除
依《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於每戶最高新台幣150萬元限額內給付
被保險人LL檢具地方政府建管單位之全損認定或公告強制拆除文件、結構技師鑑定報告、災損照片與身分證明送件,保險公司依《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於每戶最高新台幣150萬元限額內給付建物全損保險金;同時依現行規定額度給付臨時住宿費用,部分損失不在地震基本保險保障範圍,相關流程依條款辦理
屋主MM住宅因鄰居火災延燒致建物大範圍受損且須臨時住宿3個月
依建物保額及臨時住宿費用條款給付
被保險人MM檢具消防隊火災原因鑑定報告(火源來自鄰居)、建物修復估價單、臨時住宿單據(飯店或租賃契約)與相關照片送件,保險公司依《住宅火災保險》示範條款於建物保額限度內按實際修復費用給付,並於臨時住宿條款規定之每日限額與總額內按單據給付3個月住宿費用;同時保險公司依《保險法》第53條代位行使MM對鄰居火災過失行為人之請求權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費取決於建物構造、用途、樓層、投保金額、動產/營業設備價值與是否附加地震或其他事故。
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附加條款 (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只保意外事故
恐怖主義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自動消防裝置滲漏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水漬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超額竊盜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本頁資訊來源:新光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