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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住院費用、手術費用、醫療雜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住院醫療雜費、手術費用、門診手術」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美容手術、非必要性醫療、2024/7起正本理賠」。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擔心住院雜費和手術自費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保實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需有必要住院、手術或門診治療事實,並以診斷證明、收據、明細與條款限額核算;自負額商品需先扣除自負額。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住院醫療雜費 | 依計畫別於本附約雜費限額內按收據實報實銷 | 台灣人壽『保實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核准字號 hts 1.住院日額保險金台壽字第1142320101號函備查、商品代號 NTYH2101)採雜費限額型結構;住院期間之必要醫療雜費於本附約限額內依收據實支實付,coverageHighlights 明列「住院醫療雜費、手術費用、門診手術」三大分項 |
| 住院手術費 | 依本附約手術額度按收據實報實銷 | 住院期間接受條款列載手術項目時依手術收據實報實銷;本附約須附掛台灣人壽壽險主約方可加保,主約失效本附約同步失效,不可單獨投保 |
| 門診手術費 | 依本附約條款額度按收據實報實銷 | 於門診接受條款列載之手術項目時依收據實報實銷,含麻醉、醫材與耗材費用;免住院亦可請求,與住院雜費分項計算各自有限額 |
| 續保年齡上限 | 依 guaranteedRenewal 欄位承諾續保至 80 歲 | 本附約 entryAge 為 0~65 歲,續保年齡上限依條款承諾辦理至 80 歲;超過續保年齡上限後須與主約另行洽談規劃 |
| 正本理賠規範 | —(114 年起新契約改採正本理賠) | 依 exclusions 欄位「2024/7 起正本理賠」之條款規範,新契約須以醫療收據正本申請;欲規劃雙實支之被保險人投保前應確認既有實支實付是否可副本理賠 |
| 等待期與撤銷期 | — | 依 waitingPeriod 欄位疾病通常 30 日、意外無等待期;本附約依 coolingOffPeriod 欄位通常隨主約撤銷或終止辦理,本附約不另計 10 日撤銷期 |
50 歲被保險人因腰椎椎間盤突出住院手術 4 日合計醫療費用 15 萬元,含自費骨釘耗材 8 萬元
依本附約雜費/手術額度於收據限額內實支實付
屬條款承保之疾病住院手術事故且超過 30 日等待期,憑醫師診斷證明、住院明細與收據正本依台壽字第1142320101號函備查條款請求;自費骨釘耗材於本附約雜費限額內按收據實報實銷,溢出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吸收
契約生效後第 22 日因急性扁桃腺炎住院 3 日合計醫療費用 3 萬元
0 元(依 waitingPeriod 欄位疾病 30 日等待期條款拒賠)
依 waitingPeriod 欄位明定疾病通常 30 日,契約生效起 30 日內因疾病初次住院多不予給付;本案落於第 22 日仍在等待期內,意外事故則無等待期可即時請求
被保險人因隆鼻整形手術住院 1 日合計費用 8 萬元
0 元(依 exclusions「美容手術/非必要性醫療」條款拒賠)
exclusions 明列美容手術、非必要性醫療、2024/7 起正本理賠三大除外;隆鼻整形屬美容手術範疇,依條款不在承保範圍,須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保實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保費通常依年齡、性別、計畫別、病房/雜費限額、自負額與是否保證續保而變動。
團體住院前後門診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臺銀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丙型)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實支實付醫療健康保險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甲型)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醫療限額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乙型)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團體住院前後門診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台灣人壽
賠住院雜費
本頁資訊來源:台灣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