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決定書(病人自主權利法)
白話解釋
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8、9 條,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可預立醫療決定,於日後因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主管機關公告之難以忍受疾病等臨床狀況時,事先表達是否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處置。預立流程須經醫療機構提供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並由 2 名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人見證,註記於健保卡。長照險商品理賠認定多依失能等級表或 CDR 量表,與預立醫療決定書屬不同制度,但實務上可同時並行:保戶失能達理賠標準時長照險給付每月扶助金;末期狀態時依預立醫療決定書處理治療。
實際案例
55 歲投保長照險並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9 條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與預立醫療決定書,註記於健保卡。20 年後因失智症達 CDR 3 分(極重度失智),長照險每月給付 5 萬元;同時依預立醫療決定書,醫療團隊不施行人工營養與維持生命治療,遵循其本人意願之尊嚴照護方式。
相關術語
長期照顧險
保障老了或生病後需要別人長期照顧的情況。怎麼判定需要照顧?用兩種標準:身體功能方面,吃飯、洗澡、穿衣等6件事有3件做不到;或腦部功能退化到中度以上(像失智)。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急增。
失能險
生病或出意外導致身體功能喪失(像是手腳不能動、眼睛看不見)時,每個月固定給你一筆錢過生活。跟長照險不同,它是用失能等級表(1到11級)來認定你失能多嚴重、該賠多少。
巴氏量表
評估一個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量表,常用來判斷是否需要長期照顧,或是否符合長照險、失能相關理賠門檻。它會看吃飯、洗澡、如廁、穿衣、移位、上下樓梯等基本活動能不能自己完成。分數越低,代表越需要他人協助。很多人買長照險時沒注意到,真正影響理賠的不是『看起來很辛苦』,而是量表評估結果有沒有達標。
CDR量表
Clinical Dementia Rating,中文常被叫做失智程度評估量表,用來評估記憶、判斷、定向感、社交與日常生活功能是否因失智而明顯退化。分數越高,代表失智程度越重。某些長照險條款會把 CDR 達到一定等級,當成啟動理賠的重要條件之一,尤其在認定失智型照護需求時很常見。
受益人
出事的時候可以領保險金的人。壽險的受益人通常是你的家人。特別注意: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會變成遺產,可能要繳遺產稅而且分配會比較麻煩。
用「預立醫療決定書(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情境延伸閱讀
保險教室 →這幾篇文章會把「預立醫療決定書(病人自主權利法)」放進實際投保、理賠或條款對比的情境裡,看完會比單看定義更知道該怎麼用。
失能險、長照險理賠要準備什麼?巴氏量表、診斷證明與照護紀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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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知識失能險 vs 長照險 vs 重大傷病險:3 種險種的角色釐清
失能險、長照險、重大傷病險常被混為一談,但 3 者的給付類型、認定標準、條款設計差異很大。本篇從給付方式(一次金 vs 月給付)、認定標準(失能等級表 vs 巴氏量表 / CDR vs 重大傷病卡)、保證續保差異、保費比較與實務搭配建議,幫助消費者釐清 3 種險種的角色,並依個人風險缺口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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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分類的其他術語
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最多只賠你實際花掉的錢,不能讓你靠保險賺錢。花了多少就最多賠多少,不能多拿。2024年7月實支實付正本理賠新制就是依照這個原則。
告知義務
買保險時你必須誠實回答保險公司問你的健康問題。如果你故意隱瞞或說謊(例如有糖尿病卻勾「沒有」),被抓到的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取消你的保單,而且保費不退。
DRGs制度
健保付給醫院的錢是按照你得什麼病來「定額給付」,不管醫院實際花了多少。如果治療費超過健保給的額度,超出的部分就要你自己掏錢。這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實支實付醫療險來補這個缺口。
複保險
同一個人跟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買同一種保險。例如你同時跟A公司和B公司各買一張實支實付。2024年正本理賠新制後,複保險不能重複拿錢了,最多只賠你實際花的金額(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金信託
將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機構(通常為銀行信託部門)管理運用,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分期或依特定條件撥付給受益人。主要目的是保護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者或高齡者的保險金不被不當使用或揮霍。信託管理費通常為信託財產的0.3-0.5%/年。
年金改革
政府調整退休金制度的措施,主要影響軍公教的月退俸和所得替代率。對一般勞工來說,勞保老年給付的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這代表光靠勞保退休金越來越不夠用,需要自己買商業年金險或做退休規劃來補足缺口。
保險安定基金
由所有保險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基金,用來保護保戶權益。萬一某家保險公司經營不善被接管或倒閉,安定基金會出面處理,確保保戶的保單繼續有效。簡單說就是保險業的「存款保險」。近年國華人壽、朝陽人壽、幸福人壽都是由安定基金接管處理。
高額保單(3,330萬門檻)
保險金額超過3,330萬的壽險保單。依稅法規定,身故保險金原本免計入遺產稅,但國稅局對高額保單會特別審查是否為規避遺產稅的工具。近年實務上,投保時年齡大、帶病投保、躉繳高保費、短期內身故等情況,國稅局可能將保險金計入遺產課稅。
資料來源:金管會保險局、壽險公會、產險公會、各保險公司官方條款。本解釋以白話方式撰寫,旨在幫助消費者理解,不構成投保建議。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