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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身故給付、滿期/生存金、解約金」。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美元計價、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保障」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兩年內自殺等法定除外、停效期間事故、故意致死或犯罪事故」。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有外幣資金,想用同幣別做長期規劃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超美得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以身故、完全失能、滿期或生存事實為理賠基礎,需戶籍/死亡/失能證明與受益人文件。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身故保險金 | 美元保額或保價金較高者 | 美元計價終身壽險,依條款給付,依保險法第一百零四條身故給付規定辦理;受益人指定效力以保險法第一百一十條為據處理 |
| 完全失能保險金 | 美元保額100% | 保障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致完全失能依條款給付,給付後契約終止;須由公立醫院或勞保認可機構出具失能診斷證明文件 |
| 宣告利率增值回饋 | 依宣告利率 | 宣告利率高於預定利率時差值乘以保價金累積增值,依條款附表與金管會利變型保單資訊揭露範本辦理;宣告利率非保證固定 |
| 美元計價 | USD | 保費與保險金給付以美元為主,須評估匯率風險;要保人須自行開立外幣帳戶並依央行外匯管理規定辦理外幣資金往來 |
| 保單價值準備金 | 依條款附表 | 依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累積保價金與責任準備金,作為解約金、保單借款與滿期金計算基礎;依條款附表查閱實際金額 |
| 投保年齡 | 0-65歲 | 依條款投保年齡為零至六十五歲,可作為幼兒長期資產配置工具或中壯年身故給付規劃,依條款核保規範認定承保資格 |
| 保費繳費期間 | 依條款方案 | 依條款提供多種繳費期間選擇(六/十/十五/二十年期等),依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累積保價金以建構長期保障 |
| 除外責任 | — | 兩年內自殺依保險法第一百零九條、停效期間事故、故意致死或犯罪事故屬條款除外責任不予給付保險金責任 |
0歲嬰兒投保美元保額20萬繳費20年期作為長期資產配置
依條款累積保價金與宣告利率增值
零歲投保適合長期資產配置,宣告利率累積較長期間較有利;惟須注意美元計價匯率風險與長期持有承諾,提前解約依條款附表多有損失,須以長期持有為前提規劃資產配置;依條款及保險法相關規定逐項核對承保事故與給付範圍之適用情形以確保權益完整
60歲被保險人持有保單25年後因疾病身故
美元保額或保價金較高者
美元終身壽險身故給付依保險法第一百零四條與條款以保額或保價金較高者擇一給付;受益人指定效力以保險法第一百一十條為據,給付以美元為原則並依央行外匯規定辦理匯出;依條款及保險法相關規定逐項核對承保事故與給付範圍之適用情形以確保權益完整
45歲被保險人因車禍致完全失能
美元保額100%
完全失能保險金依條款給付,給付後契約終止;須由公立醫院或勞保認可機構出具失能診斷證明書,依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與條款附表認定失能等級並於審核通過後給付;依條款及保險法相關規定逐項核對承保事故與給付範圍之適用情形以確保權益完整
投保人於契約成立後第18個月因故意自殺身故
依條款除外責任不予給付
依保險法第一百零九條兩年內自殺屬法定除外,安達人壽依條款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惟保險公司應依條款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予受益人或要保人,以維持條款公平性與法定義務;依條款及保險法相關規定逐項核對承保事故與給付範圍之適用情形以確保權益完整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超美得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保費除年齡、性別、保額與繳費年期外,還需評估繳領幣別、換匯成本與匯率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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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安達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