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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建物損失、屋內財物、清理或住宿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住宅火災+地震保障、建築物火災保障、地震基本保險」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地震另保、戰爭、核能」。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屋主或租屋族,想保房屋和屋內財物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需為承保火災、爆炸或附加事故造成投保標的損失,依保額、重置成本與不足額比例分攤計算。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建築物火災損失 | 依保額在限額內 | 依保單條款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所致建築物損失,依保險金額在限額內理賠重置或修復費用 |
| 屋內動產損失 | 依保額在限額內 | 依保單條款火災事故所致屋內動產損失,依條款所定每件與整批上限,須檢附財產清單與損失證明 |
| 地震基本保險 | 依保額一百五十萬元 | 依《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依全損認定全國統一保額一百五十萬元給付 |
| 臨時住宿費用 | 依保額二十萬元包含於地震基本保險內 | 地震致建物達全損或不堪居住時,依保單條款給付臨時住宿費用,每日上限與總日數依條款 |
| 清除費用 | 依保額在限額內 | 依保單條款火災事故後必要之清除殘餘物費用,依條款比例計入保險金額之一定百分比內理賠 |
| 竊盜損失附加險 | 依保額在限額內 | 依保單條款須另加保竊盜損失附加險方有保障,依條款所定每件與每次事故上限給付並核算 |
| 第三人責任附加險 | 依保額在限額內 | 依保單條款須另加保第三人責任附加險,承保因住宅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或財損之法定賠償責任 |
| 除外事項 | — | 依保單條款戰爭、核能事故、地層下陷、超過地震基本保險限額之部分屬除外責任不予理賠 |
住宅因電線短路引發火災導致客廳與廚房嚴重燒損,建築物部分受損約一百五十萬元
依保額在限額內依重置成本核算
我們依保單條款建築物火災損失項目核算:依保險金額在限額內理賠重置或修復費用,須檢附消防隊火災證明書、損失明細與重置成本估價單,並依《保險法》§77 損害填補原則確認不超過實際損失
六級地震造成住宅樑柱結構嚴重損壞達不堪居住狀態,經建築師簽證認定為全損
依保額一百五十萬元給付(含臨時住宿費)
我們依《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核算:地震基本保險全國統一保額一百五十萬元(含二十萬元臨時住宿費),須由建築師事務所出具全損認定報告與當地公所之危險建築物列管文件,依保單條款給付
鄰居住宅火災波及本宅造成屋內動產毀損,包含家具、家電與衣物等財產損失
依保額在限額內依條款上限給付
我們依保單條款屋內動產損失項目核算:依條款所定每件與整批上限,須檢附財產損失清單、購買證明或市價評估、消防隊火災證明,依《保險法》§77 損害填補原則並依保單條款重置或實際現金價值較低者給付
地層下陷造成建築物結構傾斜損壞,屋主向保險公司申請建物損失理賠
依條款屬除外責任,無賠償責任
我們提示:依保單條款戰爭、核能事故、地層下陷屬除外責任不予理賠,依《保險法》§29 與住宅火災保險條款除外事項排除給付責任,地層下陷風險須另行加保特殊條款或地層下陷補強相關附加險方可承保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費取決於建物構造、用途、樓層、投保金額、動產/營業設備價值與是否附加地震或其他事故。
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附加條款 (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只保意外事故
恐怖主義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自動消防裝置滲漏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水漬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超額竊盜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本頁資訊來源:第一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