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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其他主要給付、特定事故給付、限額內補償」。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登山期間人身意外、搜索救助費用、其他基礎保障」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故意行為、違法行為」。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正在找其他,想先用白話快速判斷用途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登山活動綜合保險需符合條款定義的保險事故,並依診斷、事故、費用或責任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登山期間意外身故失能 | 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 | 我們依條款承保登山活動期間因意外事故所致身故或符合失能等級表之失能,依保險法第131條傷害保險定義給付,須附事故證明與醫療診斷書 |
| 搜索救助費用 | 依方案限額在限額內給付 | 我們依條款承保因登山事故發動搜救時之搜救、搬運、運送費用,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入山管制配合判讀,須附搜救單位費用單據 |
| 緊急醫療運送 | 依方案限額在限額內給付 | 我們依條款承保山域發生事故之緊急醫療後送費用,含直升機運送、地面運送與跨區後送,須附醫療運送證明與費用收據 |
| 意外傷害醫療 | 依方案限額在限額內實支實付 | 我們依條款承保登山期間意外受傷之必要醫療費用,依條款限額實支實付給付,須附醫療收據正本與診斷證明書 |
| 保險期間 | — | 我們依條款核算保險期間依投保時所選登山天數計算,屬單次行程型承保,過期不續保,行程延長須於原期間內加保延期附加條款 |
| 高海拔附加條款 | 依方案限額在限額內給付 | 我們依條款承保3000公尺以上高海拔登山事故,須於投保時加保高海拔附加條款並依規劃路線投保,避免超出條款承保範圍 |
| 違法行為除外 | — | 我們依條款核算未經申請進入管制山域、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入山管制、攀登未開放路線等違法行為依條款不予給付,搜救費用亦無法請領 |
| 故意行為除外 | — | 我們依保險法第29條故意行為不予理賠與第109條第1項規定承辦故意行為除外,含登山者明知危險仍進入禁區或違反搜救隊勸阻 |
登山途中因落石撞擊頭部失去意識,山域救援隊派員搜救並以直升機後送
搜索救助費用+緊急醫療運送+意外醫療依各項限額在限額內合計給付
我們依條款核算搜索救助費用、緊急醫療運送與意外傷害醫療三項依各項限額分別理賠,須附搜救單位開立之費用單據、直升機運送證明、醫療收據與診斷書,依條款於每項限額內合計給付總額。
登山中扭傷腳踝由山友協助下山並就醫治療
意外傷害醫療依方案限額在限額內實支實付
我們依條款核算意外傷害醫療依收據限額內實支實付給付,搜救費若未動用則不計入;須附醫療收據正本、診斷證明書、行程紀錄與山友協助證明,依條款於方案限額內依實際醫療費用核給。
未經申請進入管制山域並違反國家公園法規定發生意外
依條款不予給付
我們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入山管制與條款違法行為除外規定核算不予給付,搜救費用即便已動用亦無法請領;建議出發前確認登山路線是否屬於合法申請範圍及方案承保區域,並以書面申請文件留底以供核保佐證。
百岳行程攀登玉山主峰途中突發高山症送醫
依高海拔附加條款限額在限額內給付
我們依條款核算高海拔附加條款承保3000公尺以上登山事故,須附入山證、行程紀錄與醫療診斷書三項憑證;依保險法第131條傷害保險定義配合判讀高山症屬突發疾病或意外,依方案限額內給付醫療運送與住院費用。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登山活動綜合保險保費需依年齡、性別、職業或標的條件、保額、保障期間、繳費方式與保險公司核保結果確認。
睛好保保險
臺銀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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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末期提前給付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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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範圍內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批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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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參考機構批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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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富邦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