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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重點是賠別人、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自己車損、無賠償責任、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常開車,最怕撞到別人要賠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財損(自用)需確認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並依責任比例、基礎保額與超額啟動條件理賠。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每一事故財損承保金額 | 依保單投保金額為單一事故給付上限 | 依臺灣產物財政部 85.06.07 台財保 851793208 號函核准、114.05.29 產精算字第 1140001662 號修正、115.03.02 依金管會 113.5.28 金管保產字第 11304916883 號函示修正條款,事故造成第三人財物損失之賠償責任,依保單載明投保金額為每一事故給付上限 |
| 和解金、訴訟與律師費用 | 依條款於投保金額內承保 | 依條款因事故所生對第三人之和解金、必要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經保險公司同意者依條款於投保金額內承保,包含必要之車輛鑑定費用、財損估價費用,超過投保金額部分依條款由被保險人自負 |
| 適用對象與承保標的 | — | 依條款承保對象為第三人之財物損失(如他人車輛、建物、設施、招牌、路樹、護欄),不含被保險人自有財產、家屬財產與車內乘客財物;自有車輛車損須由車體險承擔不在本款範圍 |
| 與強制汽車責任險之分工 | —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7 強制汽車責任險僅承保第三人體傷死亡,財物損失須由本款(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財損部分)承保;兩險為獨立保單分別給付,不可相互取代,需同時投保以涵蓋體傷與財損 |
| 自負額條款 | 依保單載明 | 依條款設定每次事故自負額,常見金額由保單條款約定,加保零自負額附加條款者依該附加條款處理;自負額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負,超過自負額部分依條款由保險公司於投保金額內給付 |
| 保險期間 | 通常為 1 年期 | 依條款通常為 1 年期,依保單載明起訖日期,到期須重新投保或續保始能延續承保;續保時保險公司依肇事紀錄調整費率或審酌承保條件,無肇事紀錄可依條款享費率折減 |
| 除外責任條款 | — | 依條款酒後駕車、無照駕駛、吸食毒品駕車、競賽或試車用途、故意行為、戰爭暴動等多列為條款除外責任,本險不予給付;違規駕駛同時面臨刑責與行政罰,責任仍由被保險人自負 |
| 理賠申請文件 | 依條款檢附文件審核 | 申請時須檢附警方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初判表、對方車輛或財物之維修估價單、和解書(或調解書)、修復發票、產權證明(如涉不動產)、保險金申請書與被保險人身分證明,由臺灣產物依條款審核 |
追撞前方車輛造成對方保險桿、引擎蓋與水箱損壞,被保險人應負主要肇事責任
依損失金額扣除自負額後依責任比例給付
依條款屬第三人車輛財損典型情境,依台財保 851793208 號核准條款承保,須備妥事故證明文件、警方初判表、對方車輛維修估價單、和解書、修復發票與保險金申請書;依條款責任比例與自負額計算給付,超過投保金額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負,可同時搭配超額責任險補強
停車入庫操作不慎撞損他人住宅圍牆與大門致損失合計 25 萬元
依損失金額於投保金額內依條款給付
依條款屬對第三人不動產財物損失情境,依條款承保;理賠須備妥現場照片、毀損部位估價單、和解書(或調解書)、產權證明與保險金申請書,須證明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不動產修繕費用依實際修復發票與估價單核算,於投保金額內依條款給付
被保險人於酒後駕車肇事撞損對方車輛,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
依條款不予給付
依條款屬除外情形:酒後駕車、無照駕駛、吸食毒品駕車、競賽或試車用途等多列為條款除外責任,本險不予給付;對方仍可循強制汽車責任險(體傷死亡部分)或民事訴訟向被保險人請求;同時面臨《刑法》§185-3 公共危險罪刑責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 罰鍰,肇責點數累積影響續保費率
高速公路追撞前方營業大車致車尾損壞需更換零件 80 萬元,被保險人全責
依損失金額扣除自負額後於投保金額內給付,超過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負
依條款屬第三人車輛重大財損情境,營業大車或進口車修復費用動輒數十萬甚至上百萬;若投保金額僅 50 萬則超過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負 30 萬,可考慮投保金額 100 萬以上並搭配超額責任險補位;理賠須備妥維修估價單、修復發票、和解書與警方事故證明,由臺灣產物依條款審核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財損(自用)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1111112036010028。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1111112036010028。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THIRD-PD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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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