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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高額醫療補強、小額先自己付、保費通常較省」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自己車損、無賠償責任、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已有基本醫療險,想補高額自費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自負額附加條款需先確認主約有效且事故落在附加條款承保範圍內,再依診斷、收據或事故證明申請。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自負額條款啟動 | 依約定金額吸收 | 對方體傷與財損之小額部分由被保險人依保單載明自負額金額自行吸收,超出自負額之賠償金額由保險公司依主約限額在限額內給付 |
| 保費折減幅度 | 依自負額級距 | 依條款費率表,自負額金額越高保費折減幅度越大,實際折減比例依車種、用途、保額與出險紀錄綜合計算 |
| 對方體傷處理 | 扣除自負額後依體傷上限給付 | 依肇事責任比例核算對方體傷醫療、失能與身故賠償金,扣除體傷自負額後依主約每人/每事故限額在限額內給付 |
| 對方財損處理 | 扣除自負額後依財損上限給付 | 依條款核算對方車輛、財物毀損損失,扣除財損自負額後依主約財損每事故限額在限額內給付,須附財損估價單與修復發票 |
| 除外責任項目 | 不予理賠 | 酒駕、無照駕駛、競賽用途、故意行為與未經許可之改裝車輛屬主約嚴格除外項目,依條款不啟動附約給付 |
| 附約與主約連動 | — | 本附約須搭配主約使用,主約停效、失效或解除時依條款附約同步失效,續保規則依主約核保規定辦理 |
| 肇事責任比例認定 | 依肇責比例核算 | 依警方事故初判表、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或法院判決認定肇事責任比例,依比例核算賠償金額後扣除自負額 |
| 費率連動因子 | 依車種、用途、駕駛紀錄、保額與自負額而異 | 保費依車種、用途、駕駛紀錄、主約保額與自負額級距綜合計算,實際以本商品最新費率表與核保結果為準 |
市區擦撞對方車輛烤漆與保桿,估價維修費用 9,000 元,肇事責任全部歸己方
扣除財損自負額後由保險公司給付餘額
依條款若財損自負額設定為 5,000 元,被保險人自行吸收 5,000 元,餘 4,000 元由保險公司依主約財損每事故限額在限額內給付,依民法第 184 條侵權責任認定肇事責任比例後核算給付金額
對方輕微挫傷送醫治療,醫療費用合計 22,000 元,警方事故初判表認定己方全責
扣除體傷自負額後依體傷上限給付
依條款若體傷自負額設定為 10,000 元,被保險人自行吸收 10,000 元,餘 12,000 元由保險公司依主約體傷每人限額在限額內給付,須附對方診斷書、醫療收據、警方事故證明與和解書佐證
高速公路追撞造成對方體傷與財損合計 65 萬元,含車輛全損與駕駛人住院治療
依體傷與財損上限分別給付
自負額僅吸收每次事故小額部分,重大事故仍以主約每人/每事故限額為主要給付架構,超出主約限額部分依保險法第 90 條任意責任險原則須由超額責任險或被保險人自負,宜併同規劃超額責任險
被保險人酒駕肇事造成對方車輛毀損與駕駛人受傷
依條款不予理賠
酒駕屬主約嚴格除外項目,依條款不予給付,強制險雖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7 條先行給付對方體傷部分但保險公司得依第 29 條代位求償,被保險人除民事賠償外另須面臨刑事追訴與駕照吊銷處分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自負額附加條款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1111112036020109。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1111112036020109。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THIRD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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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