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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重點是賠別人、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自己車損、無賠償責任、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常開車,最怕撞到別人要賠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需先確認主約有效且事故落在附加條款承保範圍內,再依診斷、收據或事故證明申請。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乘客體傷責任 | 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 | 被保險汽車內合法搭載之乘客因事故受傷之賠償責任,依條款於每人及每次事故限額內計算,並依保險法第九十條責任保險章認定相關責任 |
| 乘客死亡責任 | 依保額在限額內一次給付 | 乘客因被保險汽車事故死亡之賠償責任,依條款認定後一次給付死亡保險金,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基礎辦理相關文件核給 |
| 失能給付 | 依條款失能等級表比例給付 | 乘客因事故造成失能依失能等級表認定,依保額按比例給付,須依條款排除酒駕或無照之承保情境並憑失能診斷書辦理 |
| 醫療費用 | 依條款限額內憑收據給付 | 乘客就醫之必要醫療費用依條款限額內憑診斷證明與收據核給,含住院、門診及處置費用,依保險法第九十條責任保險章辦理 |
| 保障期間 | 與主約同期 | 與第三人責任險主約同保障期間,主約效力終止時本附約效力一併終止,依主附連動規範辦理續保事項與保險期間之認定 |
| 承保對象範圍 | 依行照核載人數 | 限被保險汽車內合法搭載之乘客,駕駛人本人不在承保範圍,乘客人數依車輛行照核載人數為限,超載情境依條款可能影響理賠認定 |
| 強制險基本層銜接 | 超過強制險限額部分依條款續賠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為基本層,本附加條款於超過強制險給付額度時依條款續賠至限額,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十三條乘客延伸辦理 |
| 除外責任認定 | — | 酒駕、無照、競賽、犯罪行為等情境依條款除外,自己車損及無賠償責任之情境亦不在承保範圍內,依保險法第二十九條認定相關責任 |
通勤共乘事故乘客腰椎受傷送醫治療
醫療費用加體傷責任依限額給付
強制險為基本層、本附加條款於超過時依條款續賠至限額,受主約停效會影響附約之主附連動規範,依保險法第九十條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十三條乘客延伸條款憑診斷證明與和解書辦理,於每人及每次事故限額內計算給付。
高速公路事故乘客重傷失能符合失能等級表第三級
失能給付依等級表加醫療費用合計
失能等級依條款附表認定,依保額按等級比例給付,並排除酒駕或無照之承保情境,憑醫師失能診斷書、肇事責任歸屬證明與和解或判決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基礎辦理相關理賠文件之認定。
市區事故致乘客頭部撞擊產生腦震盪住院七日
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乘客體傷醫療
依保險法第九十條與本附加條款條文,須以主約第三人責任險有效為前提,憑診斷證明書、住院收據、肇事責任書與和解書辦理,於每人及每次事故限額內計算給付,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十三條乘客延伸條款認定。
酒駕情境下發生事故致乘客受傷之理賠申請
依條款除外不予給付
依條款酒駕或無照屬除外責任之情境,本附加條款不在承保範圍內,被保險人仍須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九條對受害乘客負民事賠償責任,事後可由強制險保險人追償並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基礎辦理。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2111112037120016。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2111112037120016。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THIRD-BI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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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