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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乘客體傷責任、乘客身故、乘客失能」。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看車損與責任、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非車險事故、未達自負額、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常載家人、同事或乘客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汽車乘客責任保險需符合乘客險的承保事故定義,並依診斷、事故、費用、責任或契約狀態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乘客醫療費用給付 | 依條款 每一乘客上限 | 被保險汽車所載乘客因車輛意外事故致體傷所生之必要合理醫療費用,依條款於每一乘客之醫療保險金額上限內給付,須備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醫療收據正本、診斷證明書與事故證明,超過健保給付部分依條款給付 |
| 乘客失能給付 | 依條款 依失能等級表計算 | 被保險汽車所載乘客因車輛意外事故致符合失能等級表所列項目者,依條款按失能等級對應比例(第1級100%遞減至第11級5%)於每一乘客失能保險金額上限內給付,須備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之失能診斷書 |
| 乘客身故給付 | 依條款 每一乘客上限 | 被保險汽車所載乘客因車輛意外事故致身故,依條款於每一乘客之身故保險金額上限內給付,事故與身故須具相當因果關係且事故發生日起一定期間內身故(依條款常見180日或1年內),須檢附死亡證明書與除戶謄本 |
| 重大燒燙傷給付 | 依條款 一次性給付 | 被保險汽車所載乘客因車輛意外事故致全身三度燒燙傷面積達條款規定比例以上者,依條款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須備齊燒燙傷面積評估報告與住院病歷摘要,給付後依條款不影響失能或身故給付之認定 |
| 每一事故合計上限 | 依條款 約定上限 | 同一事故所有受傷或身故乘客合計給付金額依條款設有上限,超過上限時依條款按比例分配給各乘客,須備齊各乘客之事故證明與損害證明,本上限為對保險公司之給付責任上限 |
| 保險期間內累計上限 | 依條款 約定上限 | 同一保險期間內所有事故所致乘客體傷死亡給付合計依條款設有上限,超過後保險公司依條款不再給付,被保險人須續保或加保以維持保障,本上限與每一事故上限分開計算 |
| 與強制險之關係 | 依條款 超額部分 | 乘客責任保險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為不同險種,強制險基本給付(死殘200萬、醫療20萬)優先給付,超過強制險給付部分依條款由本保險於超額範圍內給付,避免雙重給付 |
| 除外責任 | 依條款 不予給付 |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故意行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業經吊扣或吊銷、酒後駕車(酒測值超標)、犯罪行為、競賽測試、超載、載運危險物品、戰爭、罷工、暴動、核子反應等依條款不在承保範圍 |
被保險汽車載4名乘客追撞前車致1名乘客頸椎扭傷醫療3個月共8萬元
依條款超過強制險部分給付
我們依條款說明,本案屬車輛意外事故所致乘客體傷,受傷乘客先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申請強制險醫療給付(醫療上限20萬元),實際醫療費用8萬元由強制險於健保給付外之部分先行支付,本乘客責任險作為超額責任險於強制險給付不足部分依條款給付,須備齊警方處理紀錄、肇事責任認定書、醫療收據正本與診斷證明書。
被保險汽車翻覆致1名乘客腦傷植物人狀態符合失能等級表第1級
依條款給付乘客失能保險金
我們依條款說明,本案乘客因車輛翻覆事故致腦傷成植物人狀態,經神經科專科醫師認定符合失能等級表第1級失能項目,依條款給付乘客失能保險金為該乘客失能保險金額之100%,例如每人保額300萬元則給付300萬元,先扣除強制險已給付之死殘給付(最高200萬)後依條款於本保險超額範圍內理算,須備齊失能診斷書與醫療紀錄。
被保險汽車與大貨車對撞致後座2名乘客當場死亡
依條款依每人身故保額給付
我們依條款說明,本案2名乘客因車禍當場死亡,先依強制險給付每人200萬元死亡給付(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本乘客責任險於每人身故保額上限內(例如每人300萬元)給付超額部分100萬元,2人合計超額200萬元,惟須先核對每一事故合計上限是否足夠,須備齊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警方處理紀錄與肇事責任認定書辦理。
駕駛人酒駕致車禍乘客受傷
依條款拒絕給付
我們依條款說明,駕駛人事故當時經警方酒測值超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標準,依本保險除外責任條款酒後駕車所致之乘客體傷死亡不在承保範圍,保險公司依條款拒絕給付乘客責任險,惟強制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規定仍對乘客先行給付後依該法第29條向駕駛人代位求償,駕駛人同時依《刑法》第185-3條面臨公共危險罪追訴。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汽車乘客責任保險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1112113037010100。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1112113037010100。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PASSENGER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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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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