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乘客體傷責任、乘客身故、乘客失能」。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看車損與責任、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非車險事故、未達自負額、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常載家人、同事或乘客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機車乘客責任保險需符合乘客險的承保事故定義,並依診斷、事故、費用、責任或契約狀態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乘客體傷責任保險金 | 依條款於每次事故每人限額內給付 | 依本商品條款(兆產備字第1064300979號函備查)承保機車事故造成搭乘乘客之體傷或死亡,被保險人對乘客負法律上賠償責任時依條款於每次事故每人限額內給付,符合 keyTerms「每次事故限額」設計 |
| 乘客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 依條款醫療限額內核給 | 依條款承保乘客因事故必要之醫療費用包含住院、手術、門診、藥品、檢查等項目,須附醫療收據正本與診斷證明書;未達條款自負額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依《民法》第193條醫療費損害賠償計算 |
| 乘客失能保險金 | 依失能等級表比例給付 | 依條款失能等級表1~15級認定,第1級給付100%、第5級給付60%、第15級給付5%,須附公立醫院或保險人指定醫療機構之失能診斷書與相關醫學鑑定文件,依條款失能等級表比例計算給付金額 |
| 乘客身故保險金 | 依條款於每次事故乘客身故限額內給付 | 依條款承保乘客因事故身故時依限額一次給付,由乘客之法定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順位申請,須附死亡證明、相驗屍體證明書、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與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 |
| 合法搭載乘客限制 | — | 依金管保產字第10704157330號函逕修內容,承保以本機車合法搭載乘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得超載規定)為前提,超載狀態下發生之事故依條款不啟動本險,要保人應遵守機車後座搭載年齡與人數限制 |
| 啟動條件與責任比例 | — | 依 keyTerms「責任比例」事故須為交通事故且乘客為合法搭載對象,駕駛人對乘客負法律上賠償責任時方依條款啟動本險;若事故責任在他車駕駛時本險不替代他方賠償,依《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原則計算給付 |
| 和解金與訴訟費條款 | 依條款列載項目給付 | 依條款經保險人事前同意之和解金、訴訟費、律師費依列載項目於限額內給付,未經事前同意之和解金保險人保留認列權利;發生事故時要保人應先聯繫保險人協助協商和解程序 |
| 除外責任剛性紅線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依兆產備字第1154300108號條款列載酒駕、無照、毒駕、競賽測試、超載、車輛改裝後事故、故意行為等屬除外項目依條款不予給付,依《保險法》第29條故意行為不保適用,須附警方事故證明釐清 |
機車肇事造成後座乘客(家人)骨折住院5日並接受手術,醫療費用 8 萬元
依條款於乘客醫療限額內核給醫療費用
我們依條款認定屬乘客體傷責任承保範圍,要保人檢具警方道路交通事故紀錄表、乘客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正本、駕駛人對乘客之和解書向兆豐產物申請,依條款於每次事故乘客醫療限額內核算給付金額,並依《民法》第193條醫療費與第195條慰撫金規定計算實際賠償。
機車事故造成後座乘客死亡,遺有配偶與未成年子女
依條款於每次事故乘客身故限額內給付
我們依條款認定屬乘客身故給付,由法定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順位申請,須附死亡證明、相驗屍體證明書、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與繼承人身分證明;若乘客本人有重大過失(如未戴安全帽致命)保險人依《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原則調整給付比例。
機車超載2名乘客(共3人)時發生事故致後座乘客重傷
依條款不予給付
我們依條款認定超載屬法令違規與條款除外項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後座搭載人數限制與兆產備字第1154300108號除外條款,3名乘客中即使僅後座1人受傷也因整車超載狀態不啟動本險,要保人應於投保時即建立合法搭載觀念,避免事故時喪失保障權利。
駕駛人酒測值超標騎機車肇事致後座乘客體傷
依條款不予給付(任意險部分)
我們依條款認定酒駕屬本商品剛性除外責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與《保險法》第29條故意行為不保適用,任意險部分依條款不予給付;強制險部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由特別補償基金先行給付後向駕駛人代位求償全額,要保人應確保駕駛資格符合法規。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機車乘客責任保險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2111112038010005。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2111112038010005。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PASSENGER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承保範圍除外批註條款(救護車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汽車乘客責任保險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乘客(旅客)責任保險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兆豐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兆豐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