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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乘客體傷責任、乘客身故、乘客失能」。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看車損與責任、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非車險事故、未達自負額、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常載家人、同事或乘客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汽車客運業乘客責任保險需符合乘客險的承保事故定義,並依診斷、事故、費用、責任或契約狀態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客運業者強制責任險 | 依條款每人不低於主管機關公告最低標準 | 我們依公路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市區汽車客運業管理規則認定為客運業合規必備,依條款每人保額不低於主管機關公告之最低標準 |
| 公路客運、市區客運、遊覽車適用 | 依條款承保範圍 | 我們依條款認定承保對象為合法搭乘客運車輛之乘客,含公路客運、市區客運、遊覽車三類,依車種、用途與牌照狀態核定 |
| 每位乘客體傷死亡保額 | 依保額在每人限額內給付 | 我們依條款認定每位乘客於上下車或行駛中遭遇事故致體傷、失能、身故時,依民法第 184 條侵權法理依保額核算賠償 |
| 每事故累計上限 | 依條款每事故累積上限 | 我們依條款認定同一事故多名受害人受傷時所有乘客賠償合計上限,依保額核算每事故總給付額度,與每人保額分開計算 |
| 上下車與行駛中皆承保 | 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 | 我們依條款認定承保範圍涵蓋乘客上下車、行駛中、停靠站三段時點,依事故時點與乘客身分逐一審核 |
| 對應交通主管機關標準 | 依條款保額不低於主管機關公告 | 我們依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客運業最低保額標準認定本商品保額對齊上限,依條款認定低於主管機關標準者業者不得營業 |
| 司機本人除外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我們依條款認定司機本人不在承保範圍,須由駕駛人傷害險另行配置,與乘客責任險之承保對象有本質差異 |
| 除外責任條款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我們依條款認定非車險事故、未達自負額、酒駕、無照、違章超載部分屬除外責任,依保險法第 29 條故意行為除外與條款列示項目逐一審核 |
公路客運乘客於行駛中因急煞跌倒致頭部撕裂傷與骨折住院 14 日
依條款每人體傷限額內依保額給付醫療費、看護費與工作損失
我們依條款認定屬合法搭乘乘客於行駛中受傷,憑乘車票根、醫療收據、診斷證明書、薪資證明與警方事故證明依民法第 184 條與第 188 條認定業者賠償責任,依保額核算賠償並由保險公司代位承擔。
遊覽車翻覆致 8 名乘客重傷、2 名乘客死亡
依每位乘客體傷死亡保額在每事故累計上限內給付
我們依條款每人保額與每事故累積上限雙軸設計核算,憑乘客名單、醫療收據、死亡證明書與警方事故鑑定報告依民法第 184 條依保額核算每位乘客賠償,超過每事故累積上限部分由業者自行負擔或交由超額責任險補位。
市區客運乘客於上車過程中跌倒致手腕骨折
依條款每人體傷限額內依保額給付醫療費
我們依條款認定承保範圍涵蓋上下車時點,憑乘車票根、醫療收據、診斷證明書與業者事故紀錄依條款核算賠償,依民法第 188 條僱用人連帶責任認定業者應負之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代位承擔。
司機本人於事故中受傷申請乘客責任險理賠
依條款不予給付
我們依條款認定司機本人不在乘客責任險承保範圍,須由駕駛人傷害險、勞工保險職業災害給付或業者另行投保之駕駛人責任險承擔,本商品專為合法搭乘乘客提供保障,承保對象範圍依條款不予擴張。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汽車客運業乘客責任保險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2112113121010004。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2112113121010004。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PASSENGER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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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承保範圍除外批註條款(救護車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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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