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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商業建物損失、設備或裝潢損失、存貨損失」。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房屋或財物、保額要貼近價值、地震常要另外看」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地震未加保、老舊耗損、保額不足缺口」。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屋主或租屋族,想保房屋和屋內財物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需符合商業火險的承保事故定義,並依診斷、事故、費用、責任或契約狀態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建築物全損保險金 | 依條款定額上限 | 依條款須經建築主管機關鑑定為地震造成之建築物全損,憑鑑定書與所有權證明辦理給付程序 |
| 臨時住宿費用 | 依條款定額每日上限 | 依條款於事故住宅暫不堪居住期間提供每日定額補助,須提供建物毀損證明與替代住所收據 |
| 地震本震承保事故 | 依條款承保範圍 | 依條款承保地震本震直接造成之建築物全損事故,須由中央氣象署或主管機關認定地震規模震度 |
| 地震引起火災 | 依條款承保範圍 | 依條款承保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所致建築物全損事故,與住宅火險主約承保範圍互補對接無重疊 |
| 海嘯與山崩事故 | 依條款承保範圍 | 依條款承保地震引發之海嘯、山崩、地層下陷造成之建築物全損,須由主管機關出具鑑定報告 |
| 保障期間 | 與住宅火險主約同期 | 依條款保障期間與住宅火險主約一致,每年續保須留意主約是否同步續保以避免保障期間空窗情形 |
| 保險金額釘版 | 依主管機關公告額度 | 依條款保額由主管機關公告之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條款額度統一釘版,各家公司一致無差異無議價空間 |
| 除外責任 | 依條款排除 | 依條款部分損失、老舊耗損、未加保地震險之損失與保額不足缺口屬除外不保事項不予給付理賠 |
強震造成住宅倒塌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全損,住戶申請理賠並暫住旅館等待重建
依條款定額一次給付建築物全損保險金加臨時住宿費用
我們依條款認定屬地震本震承保事故,憑建築主管機關出具之全損鑑定書、建物所有權證明與旅館收據辦理給付,依保險法第137-1條與共保機制由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分攤理賠責任。
地震引起住宅火災延燒至全棟燒毀,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地震引起火災所致全損
依條款定額一次給付建築物全損保險金
我們依條款檢視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事故屬本基本保險承保範圍內認定,須排除地震未加保情境與老舊耗損因素干擾,憑消防鑑定書與主管機關全損認定書辦理給付程序避免延誤理賠時程。
地震引發海嘯沖毀沿岸住宅結構,住戶建物經主管機關認定全損並需長期撤離
依條款定額一次給付並啟動臨時住宿費用每日補助
我們依保險法第137-1條與住宅地震保險共保機制檢視,海嘯、山崩、地層下陷屬條款承保事故,憑主管機關鑑定書與建物所有權證明辦理,臨時住宿補助依條款表列上限分日支應。
地震造成住宅半倒,主管機關認定為半損而非全損,住戶申請理賠
依條款不予給付
我們依條款檢視本基本保險僅承保全損事故範圍,半損或部分損失不在本基本保險承保範圍內認定,住戶應檢視是否另投保擴大地震險補位缺口,避免部分損失情境下保額不足缺口情形發生。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費會依標的條件、保額、自負額、使用性質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2121229029020006。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2121229029020006。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102121229029020006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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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