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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商業建物損失、設備或裝潢損失、存貨損失」。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房屋或財物、保額要貼近價值、地震常要另外看」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地震未加保、老舊耗損、保額不足缺口」。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屋主或租屋族,想保房屋和屋內財物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需符合商業火險的承保事故定義,並依診斷、事故、費用、責任或契約狀態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建築物地震保險金 | 依方案限額一次給付(法定固定 150 萬) | 我們依臺灣產物保險「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條款認定,承保因地震震動或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地層下陷、土壤液化、海嘯導致住宅建築物毀損達全損或推定全損認定時,依條款一次給付建築物保險金 150 萬法定固定金額 |
| 臨時住宿費用 | 依方案限額給付(法定固定 20 萬) | 我們依條款認定住宅建築物因地震毀損致無法繼續居住時,依條款給付臨時住宿費用以緩衝重建期間之住宿支出,須檢附無法居住證明與住宿支出單據,依《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辦理核給 |
| 保額上限規範 | 建物 150 萬加臨時住宿 20 萬 | 本險為政策性保險,保額依保險法第 138-1 條與主管機關規範固定,不得自行加減保額,超過部分須以擴大地震保險附加條款或商業地震險補強,依條款固定保額設計處理超額重建缺口分層分擔機制 |
| 保險期間 | 1 年期隨主約共同到期 | 我們依條款認定保險期間為 1 年期,多隨住宅火險主約共同投保,續保時保費依主管機關公告費率表計算,與住宅火險共同到期續保,依條款續保規則依公告費率表逐年調整保費金額 |
| 理賠認定機制 | 依條款由公正單位現場勘查 | 理賠認定依《住宅建築物全損認定基準》由保發中心或合格鑑定機構現場勘查,依結構受損程度與重建成本比例判定是否達全損或推定全損,鑑定報告為本險理賠核給之關鍵依據文件依條款程序辦理 |
| 承保事故範圍 | 依條款承保地震直接與引發之災害 | 我們依條款認定承保因地震直接震動、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地層下陷、土壤液化、海嘯所致住宅建築物毀損,須證明因果關係與地震事故之直接關聯,依鑑定報告判定承保事故與毀損結果之直接關聯辦理 |
| 除外責任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我們依條款認定戰爭、核子事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行為、住宅內動產損失(須另以動產地震險承保)、部分損失未達全損認定者屬除外項目,依保險法第 109 條故意行為不賠付規則合併處理 |
| 與商業地震險銜接 | 本險為底層保障 | 我們依條款認定本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為政策性底層保障,超過 150 萬之重建成本須以擴大地震保險附加條款(依條款承保部分損失)或商業地震險補位,三層保障要疊加配置才能涵蓋完整重建支出辦理 |
我們以強震導致住宅建築物經公正單位現場勘查認定為全損之情境為例
依方案限額一次給付建築物保險金 150 萬加臨時住宿費用 20 萬
我們依臺灣產物保險條款認定,經公正單位依《住宅建築物全損認定基準》認定為全損或推定全損時依條款一次給付建築物保險金與臨時住宿費用,依保險法第 138-1 條政策性保險規範與《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合併辦理本案件核給程序
我們以地震引發火災造成住宅毀損並達全損認定之情境為例
依方案限額一次給付 150 萬加臨時住宿 20 萬
我們依條款認定地震直接引發之火災導致住宅全損屬本險承保範圍依條款一次給付建築物保險金,須證明火災因果關係與地震事故之直接關聯,符合「投保標的」承保條件與《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合併處理本案件理賠核給辦理
我們以地震造成住宅部分毀損如牆面龜裂、磁磚剝落未達全損認定之情境為例
依條款不予理賠
我們依條款認定本險僅於全損或推定全損時依條款給付,部分損失屬保額不足缺口風險,須以擴大地震保險附加條款(承保部分損失)或商業地震險補強,依《住宅建築物全損認定基準》核定本險不予理賠本案件,依政策性保險分層分擔機制辦理
我們以地震後土壤液化導致住宅建築物傾斜並經認定為推定全損之情境為例
依方案限額一次給付 150 萬加臨時住宿 20 萬
我們依條款認定土壤液化屬本險承保事故範圍,經公正單位依重建成本比例認定為推定全損時依條款一次給付建築物保險金與臨時住宿費用,緩衝重建期間住宿支出,須檢附無法居住證明與鑑定報告,依《住宅地震保險共保及危險分散機制實施辦法》辦理本案件核給程序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保費會依標的條件、保額、自負額、使用性質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1121229029010005。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1121229029010005。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101121229029010005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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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