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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主要保險金依商品條款、附加給付、限額與應備文件依官方文件、旅行意外」。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旅途中的意外、海外醫療要看額度、不便險要有證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已知疾病、高風險活動未加保、無法提出證明」。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想用簡單方案補突發事故基本保障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e日千里旅行平安保險需發生於保險期間與承保旅程內,並提出醫療、交通業者、警方或航空公司證明。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意外傷害身故與失能保險金 | 依保險金額於限額內給付 | 依條款(中壽商二字第1090330001號函備查)及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傷害保險規範,旅途中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身故或失能依條款給付 |
| 意外傷害醫療費用 | 依保險金額於限額內實支實付 | 旅途中意外傷害所致醫療費用,依條款於限額內按正本收據實支實付,海外就醫須附中文翻譯與當地醫療單據 |
| 海外突發疾病附約(須加保) | 依附約保額於限額內給付 | 主約僅承保意外,海外突發疾病須另以附約承保,依條款承保旅途中首次發生且需立即治療之疾病 |
| 班機延誤保險金 | 依條款定額疊加給付 | 依條款班機延誤達3小時啟動,每滿1小時加給定額保險金,須附航空公司正式延誤證明方予給付 |
| 行李遺失與延誤保險金 | 依條款限額內實損賠付 | 依條款託運行李遺失或延誤達一定時數時給付,須附航空公司行李事故報告(PIR)與失物清單 |
| 緊急救援與遺體運送 | 依條款限額內賠付 | 旅途中發生重大事故需緊急醫療運送、家屬探視或遺體運送回國時,依條款限額內補償必要費用 |
| 高風險活動除外 | 依條款拒賠或須加保附加條款 | 潛水、登山、滑雪、跳傘等高風險活動依條款屬除外項目,須另以附加條款投保並支付附加保費方屬承保範圍 |
| 承保地區與旅遊天數 | — | 依條款須於投保時誠實申報承保地區與旅遊天數,戰亂地區、外交部紅色警示區域屬承保排除地區 |
我們承保的旅遊投保人於日本旅遊期間滑倒致髖部骨折住院
依保額於限額內實支實付醫療費用並依失能等級評估給付
依條款(中壽商二字第1090330001號函備查)及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傷害保險規範,旅途中意外傷害所致醫療費用屬主約承保範圍,投保人持當地醫療收據(附中文翻譯)、診斷證明書與事故證明申請,依條款限額內實支實付並依失能等級表評估給付
我們承保的投保人搭乘班機自東京返台延誤5小時
依條款定額疊加給付班機延誤保險金
依條款班機延誤達3小時啟動定額給付,並依每滿1小時加給條款累加,投保人持航空公司正式延誤證明與機票存根申請,依保險法第六十二條通知義務於事故後依條款期限通知方予給付,缺乏正式證明者依條款不予給付
我們承保的投保人於泰國潛水時發生減壓症(未加保高風險活動附加條款)
依條款拒賠零元
依條款除外項目潛水活動屬高風險活動,未加保高風險活動附加條款情形下發生事故,依保險法第七十條規範不在承保範圍;投保人雖持當地醫療收據申請仍依條款不予給付,已收保費依條款不影響其他承保事故之效力
我們承保的投保人託運行李於目的地遺失(內含個人物品價值約3萬元)
依條款限額內按實損折舊後賠付
依條款行李遺失保險金須附航空公司行李事故報告(PIR)、失物清單與物品購買證明,依保險法第六十二條通知義務於事故後依條款期限通知;本公司依條款限額內按物品折舊後計算實損金額核給,奢侈品、現金、有價證券依條款屬除外項目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e日千里旅行平安保險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205221MZ1A00621A11Z10000006。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205221MZ1A00621A11Z10000006。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006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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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