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簡單說,這張主要看「建物損失、屋內財物、清理或住宿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火災爆炸保障、地震基本保險、動產保障」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地震另保、戰爭、核能」。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屋主或租屋族,想保房屋和屋內財物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需為承保火災、爆炸或附加事故造成投保標的損失,依保額、重置成本與不足額比例分攤計算。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建築物火災損失 | 依約定保額以重置成本理賠 | 依《保險法》§70 火災承保示範條款基礎,火災、爆炸、閃電、雷擊所致建築物毀損依重置成本理賠,需附消防或鑑識報告 |
| 動產火災損失 | 依條款建築物保額 30% | 屋內衣物、傢俱、家電等動產火災毀損,依條款於建築物保額 30%內理賠,可申報明細拉高承保額度 |
| 地震基本保險 | 依條款上限 150 萬+20 萬臨時住宿 | 依《保險法》§137-1 住宅地震保險與共保機制辦理,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於 150 萬建物與 20 萬臨時住宿限額內給付,依氣象署規模震度公告認定 |
| 颱風洪水附加條款 | 依保額於附加條款限額內 | 依條款可附加承保颱風、洪水、淹水所致毀損,中南部沿海或低窪地區建議加保,主約不含颱風與洪水事故 |
| 竊盜損失附加條款 | 依保額於附加條款限額至 50 萬 | 依條款承保竊盜事故,需有破壞痕跡與警方報案三聯單,否則依條款可能被認定為一般失竊不予理賠 |
| 臨時住宿與搬遷費用 | 依條款限額 3 萬元 | 事故後於修復期間內之臨時住宿、搬遷費用依條款限額給付,需保留搬家收據、住宿收據、計程車收據等單據 |
| 清理費用 | 依條款於建物保額 5%內 | 事故後現場清理、廢棄物清運、拆除費用依條款於建物保額一定比例內給付,需附清運業者單據與工程估價 |
| 除外責任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地震另保(須加保地震基本險)、戰爭、核能、長期瓦斯外洩、自燃、被保險人故意行為等屬條款除外項目,依《保險法》§29 故意行為除外辦理 |
台南住戶因瓦斯外洩引發爆炸致廚房牆面與天花板全毀
依重置成本於約定保額內理賠
瓦斯爆炸屬示範主約承保事故,依《保險法》§70 火災承保處理,但需符合突發意外條件,依條款長期外洩屬除外責任不在承保範圍,需附消防或鑑識報告佐證起爆原因與外洩時間長短認定。
颱風造成屏東沿海透天屋頂掀開致雨水進入損毀電器
依條款須加保颱風洪水附加條款方予給付
主約不含颱風與洪水事故,南部沿海住戶須依條款加保颱風洪水附加條款方可於此類事故獲得理賠,依《保險法》§70 火災承保邊界對接,動產毀損依附加條款限額分項給付並提供毀損明細。
竊賊破窗進入偷走 3C 家電合計 15 萬元
依條款竊盜附加條款於 50 萬限額內理賠
依條款需有破壞痕跡(破窗、撬鎖等)與警方報案三聯單,否則依條款可能被認定為一般失竊不予理賠,被保險人應於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並依§58 五日內通知保險人辦理現場勘查與證據保全。
規模 6.5 地震致建築物推定全損,居民需臨時住宿
依條款地震基本保險 150 萬+臨時住宿 20 萬給付
依氣象署地震規模震度公告與鑑定機關公文認定全損後,依《保險法》§137-1 住宅地震保險與共保機制辦理,於 150 萬建物與 20 萬臨時住宿限額內依條款分項給付,逐戶累積至上限時依條款比例分攤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費取決於建物構造、用途、樓層、投保金額、動產/營業設備價值與是否附加地震或其他事故。
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附加條款 (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只保意外事故
恐怖主義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自動消防裝置滲漏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水漬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超額竊盜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本頁資訊來源:華南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