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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旅行意外、海外醫療、班機/行李延誤」。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海外5日約442元起、含法定傳染病約808元起、含食物中毒慰問金」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既往症、高風險運動(需加保)」。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旅途中想同時補意外和突發醫療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旅行綜合保險需發生於保險期間與承保旅程內,並提出醫療、交通業者、警方或航空公司證明。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旅行平安身故與失能 | 依保額 | 以保單記載的個人意外保險金額為上限,於旅行期間因外來突發非疾病之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或失能時,依條款失能等級表比例給付,並依保險法相關條文處理受益人順位。 |
| 旅行平安傷害醫療 | 依保額 | 於旅行期間因意外事故所致之傷害並於合格醫療院所接受治療,依條款檢據實付或日額擇一給付,並以本附加項目之保險金額為單次上限,超過部分不予給付。 |
|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 | 依保額 | 於海外旅程中發生條款定義之突發疾病住院、門診或急診時,依條款比例與限額理賠,並排除既往症與條款列示之等待期內疾病,須檢附中文或英文診斷書與正本收據佐證。 |
| 法定傳染病保障 | 依保額 | 依條款列示之中華民國法定傳染病或當地公告傳染病,如於旅程中確診並符合隔離或住院要件,依條款給付定額津貼或醫療費用,並排除出發前已知疫區故意前往之事由。 |
| 班機延誤補償 | 依保額 | 自原定起飛時間起算延誤達條款約定時數(常見 4 小時或 6 小時)時,每滿時數區間給付一次定額,並以本項目單趟合計上限為限,須檢附航空公司出具之延誤證明正本。 |
| 行李延誤與行李損失 | 依保額 | 行李於到達目的地後延誤達條款時數時,依條款定額給付必需品費用;行李於託運過程毀損或遺失時,依條款依折舊比例賠付,貴重物品依條款設有單件與合計上限。 |
| 食物中毒慰問金 | 依保額 | 於旅程中經合格醫師診斷為食物中毒並完成就診紀錄者,依條款給付定額慰問金,並排除自行用藥未就醫、慢性腸胃疾病復發或不符條款定義之腸胃不適事由。 |
| 緊急救援與遺體運送 | 依保額 | 於海外因條款承保事故導致須緊急醫療轉送、家屬探視或遺體運送回國時,依條款限額由指定救援機構安排並由保險公司結付,未經事前聯絡指定機構之自費安排可能僅部分理賠。 |
赴日滑雪期間於滑道外摔倒,當地醫院 X 光確診手腕骨折並住院 2 日
依保額
我們依條款逐項拆解這次理賠:滑雪屬條款列示之高風險運動,若已加保特約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依正本收據實支實付至保額上限;骨折屬條款定義之意外傷害事故,未達失能等級時不會發動失能給付,須檢附中文翻譯之診斷書與住院明細,受理後依條款逐項審核。
自東南亞返台轉機因暴雨延誤 7 小時,行李於到達後再延誤 8 小時
依保額
我們依條款處理兩段不便事故:班機延誤需依航空公司出具之延誤證明,自原定起飛時間起算滿條款時數區間後給付定額,並以該項目合計上限為限;行李延誤需以行李事故報告 PIR 與必需品購買收據申請定額補貼,兩項各依其條款上限獨立計算,不互相扣抵。
歐洲行程中因感染條款列示之法定傳染病住院 5 日,回國後檢附文件申請
依保額
我們依條款先核對該病名是否列入條款附表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法定傳染病,並確認當地醫師診斷書與住院證明正本是否齊備;若條款採定額津貼版本,依住院日數與條款限額計算;若採實支實付版本,則依檢據比例理賠,並排除出發前已知疫情警示故意前往之事由。
行李於託運中破損且遺失一台單眼相機,向航空公司取得 PIR 後申請理賠
依保額
我們依條款處理行李損失時,會先以 PIR 確認損失發生於承運期間,並就相機部分依條款貴重物品單件上限與整體行李合計上限計算可賠額,扣除航空公司已賠付之金額後就差額補足;折舊比例依條款附表計算,並排除個人保管不當或於非承運期間之損失。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旅行綜合保險保費主要依旅遊天數、目的地、年齡、保額、是否含不便險與高風險活動限制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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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華南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