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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建物損失、屋內財物、清理或住宿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火災爆炸保障、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動產損失保障」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地震另保、戰爭、核能」。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屋主或租屋族,想保房屋和屋內財物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需為承保火災、爆炸或附加事故造成投保標的損失,依保額、重置成本與不足額比例分攤計算。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建築物(重置成本) | 依約定保額 | 依公會示範條款基礎,重建單價依縣市建築成本差異,依條款重置成本或實際現金價值核算建物損失 |
| 動產損失 | 建築物保額 30% 或實際申報 | 依條款動產保額多為建物保額 30% 或實際申報金額,貴重物品須在要保書明確列明,部分高價單品設有單一物件限額 |
| 地震基本保險 | 150 萬元 + 20 萬元臨時住宿 | 依公會統一額度於地震致建物全損或推定全損時啟動給付,含 20 萬元臨時住宿費用,超額部分須以擴大地震附加條款加保 |
| 颱風洪水附加 | 依加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 | 颱風洪水非主約承保事故,依條款須另以附加條款加保,南部低窪地區與沿海颱風路徑區域宜特別加保 |
| 玻璃破損附加 | 依條款每事故 3-5 萬元 | 玻璃破損須另以附加條款加保方能啟動給付,依條款須附破壞跡證如現場照片、估價單或事故報案紀錄佐證 |
| 公共設施分擔 | 依大樓管委會規定比例 | 公共空間如電梯、樓梯間、屋頂等損失由全戶分攤,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管委會主辦公共火險處理 |
| 清除費用補貼 | 依條款限額給付 | 依條款補貼火災後殘骸清除、滅火施救、消防設備費用與必要拆除費用,依比例認列於建物損失保險金之外另行給付 |
| 除外責任範圍 | 不予給付 | 依條款明列戰爭、核能事故、地震超額部分(須另加保)等情形為除外項目,事故主因落入除外時不啟動主約給付 |
高雄透天厝因颱風豪雨後巷積水倒灌淹至一樓客廳,水深 50 公分損及木地板與家電
依加保颱風洪水附加條款保額在限額內給付
示範主約不含洪水承保事故,依條款須另以颱風洪水附加條款加保方能啟動給付,南部低窪地區應務必加保,理賠申請須附現場照片、水位高度紀錄、財損估價單與氣象局颱風警報紀錄
電梯華廈電線走火致自宅客廳與電梯間共同受損,火警勘驗認定起火點為電梯機房
本戶與公共設施分別理賠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條款,公共設施由管委會主辦之公共火險另行理賠,住戶自宅由本主約住宅火險處理,依條款動產與裝潢部分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須附消防局火警勘驗紀錄與財損估價單
颱風吹破窗戶玻璃導致室內進水,木地板泡水變形與家電短路
依加保玻璃與颱風附加條款在限額內給付
玻璃破損與颱風洪水為兩個獨立附加條款,本主約皆不直接承保此類事故,依條款須個別加保方能啟動兩項給付,避免理賠漏洞,理賠申請須附颱風警報紀錄、玻璃破損照片與室內損失估價單佐證
規模 6.5 地震致住宅樑柱嚴重受損經建築師鑑定為推定全損
依地震基本保險 150 萬元加 20 萬元臨時住宿給付
依公會統一條款於地震致建物全損或推定全損時啟動 150 萬元給付,並含 20 萬元臨時住宿費用,超額部分須以擴大地震附加條款承保,重建成本超出基本險上限部分須由自負或另加保項目處理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費取決於建物構造、用途、樓層、投保金額、動產/營業設備價值與是否附加地震或其他事故。
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附加條款 (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只保意外事故
恐怖主義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自動消防裝置滲漏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水漬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超額竊盜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開車事故
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住宅火災保險適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適用)
臺灣產物保險
保房屋或財物
本頁資訊來源:泰安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