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病保障基金(罕病防治法 §35)
白話解釋
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 35 條,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應設置「**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基金**」,運用範圍包含罕病病人之**醫療費用補助**、確診後之**生活照顧補助**、罕病藥物之研發與引進、罕病防治之教育宣導等。罕病定義依罕病防治法第 3 條:盛行率萬分之一以下、診療確有困難、需申請罕病藥物治療之疾病。商業保險規劃上,重大傷病險多涵蓋部分罕病(如囊狀纖維化、龐貝氏症、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等屬健保重大傷病範圍 30 大類),與罕病保障基金可同步使用,互不衝突。確診罕病後之申請程序:醫師診斷 → 衛福部審查 → 核發罕病個案通知單 → 申請各項補助。
實際案例
確診龐貝氏症(屬罕病防治法公告之罕見疾病),同時取得健保署重大傷病證明。可同步申請:(1) 罕病保障基金之醫療費用補助(藥物費用部分自付額度減免);(2) 商業重大傷病險 100 萬一次給付;(3) 失能險月扶助金(若達失能等級 1-6 級);(4) 罕病基金之生活照顧補助(每月 5,000-15,000 元)。各項給付互不衝突。
相關術語
重大傷病險
只要你拿到健保署發的「重大傷病卡」就直接賠一整筆錢,涵蓋22大類、300多種病。跟重大疾病險比起來,範圍廣很多而且認定標準最清楚,有卡就賠,不用吵。
重大傷病卡
健保署發的一張卡,證明你得了法定的重大傷病(共22大類300+種)。拿到這張卡,看病相關費用健保全額給付免部分負擔。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有買「重大傷病險」,只要出示這張卡就能直接申請理賠,一次領一大筆錢,不用跟保險公司爭論病情認定。這是目前最沒有爭議的一次金險種。
健保重大傷病範圍(30 大類疾病)
依《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衛生福利部公告),現行版本約涵蓋 30 大類、300 多項疾病代碼,取得健保署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過去稱重大傷病卡)後相關醫療項目可免除部分負擔。30 大類涵蓋癌症、先天性凝血因子異常、慢性精神病、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紅斑性狼瘡、多發性硬化症、類風濕性關節炎等)、慢性腎衰竭需透析、重大器官移植後、再生不良性貧血、重型海洋性貧血等。重大傷病險商品多以此範圍作為理賠基礎,遠比 7 項重大疾病險廣泛。健保署官網可下載 ICD-10 代碼對照表。
失能險
生病或出意外導致身體功能喪失(像是手腳不能動、眼睛看不見)時,每個月固定給你一筆錢過生活。跟長照險不同,它是用失能等級表(1到11級)來認定你失能多嚴重、該賠多少。
長期照顧險
保障老了或生病後需要別人長期照顧的情況。怎麼判定需要照顧?用兩種標準:身體功能方面,吃飯、洗澡、穿衣等6件事有3件做不到;或腦部功能退化到中度以上(像失智)。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急增。
用「罕病保障基金(罕病防治法 §35)」的情境延伸閱讀
保險教室 →這幾篇文章會把「罕病保障基金(罕病防治法 §35)」放進實際投保、理賠或條款對比的情境裡,看完會比單看定義更知道該怎麼用。
失能險 vs 長照險 vs 重大傷病險:3 種險種的角色釐清
失能險、長照險、重大傷病險常被混為一談,但 3 者的給付類型、認定標準、條款設計差異很大。本篇從給付方式(一次金 vs 月給付)、認定標準(失能等級表 vs 巴氏量表 / CDR vs 重大傷病卡)、保證續保差異、保費比較與實務搭配建議,幫助消費者釐清 3 種險種的角色,並依個人風險缺口配置。
理賠教學重大傷病卡 vs 重大傷病險:拿到卡是不是就會理賠?
全民健保重大傷病卡與商業重大傷病險是兩個獨立的東西。拿到健保重大傷病卡,不必然代表商業重大傷病險就會給付。本篇拆解健保重大傷病卡的申請流程、認定範圍(22 大類、約 400 項疾病),對照「卡證型」與「條款型」兩種商業重大傷病險的理賠依據,並解析 5 種常見爭議與處理建議。
投保攻略重大傷病險 vs 癌症險 vs 重大疾病險:2026 完整比較指南
重大傷病險、癌症險、重大疾病險最容易被混淆 — 各自的理賠觸發條件天差地遠。本篇完整比較:重大傷病用健保 IC 卡(22 大類疾病)、重大疾病用條款定義(甲級嚴格 / 乙級寬鬆 2016 標準化)、癌症一次金看初次罹癌診斷書,附三者保費對照、理賠難易度排序,與「3 險種互補搭配」的最佳組合範例。
理賠教學重大傷病卡怎麼申請?拿卡後保險怎麼賠、理賠前先備齊哪些資料
重大傷病險常被簡化為「有卡就賠」,但實務上很多人卡拿到了,理賠文件、保單類型(一次金 / 分期 / 終身 / 一年期)與申請順序仍會卡關。本篇拆解健保重大傷病卡的申請流程、保險公司常見要求文件、不同保單類型的理賠條件,以及 22 大類疾病常見爭議。
法規分類的其他術語
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最多只賠你實際花掉的錢,不能讓你靠保險賺錢。花了多少就最多賠多少,不能多拿。2024年7月實支實付正本理賠新制就是依照這個原則。
告知義務
買保險時你必須誠實回答保險公司問你的健康問題。如果你故意隱瞞或說謊(例如有糖尿病卻勾「沒有」),被抓到的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取消你的保單,而且保費不退。
DRGs制度
健保付給醫院的錢是按照你得什麼病來「定額給付」,不管醫院實際花了多少。如果治療費超過健保給的額度,超出的部分就要你自己掏錢。這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實支實付醫療險來補這個缺口。
複保險
同一個人跟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買同一種保險。例如你同時跟A公司和B公司各買一張實支實付。2024年正本理賠新制後,複保險不能重複拿錢了,最多只賠你實際花的金額(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金信託
將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機構(通常為銀行信託部門)管理運用,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分期或依特定條件撥付給受益人。主要目的是保護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者或高齡者的保險金不被不當使用或揮霍。信託管理費通常為信託財產的0.3-0.5%/年。
年金改革
政府調整退休金制度的措施,主要影響軍公教的月退俸和所得替代率。對一般勞工來說,勞保老年給付的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這代表光靠勞保退休金越來越不夠用,需要自己買商業年金險或做退休規劃來補足缺口。
保險安定基金
由所有保險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基金,用來保護保戶權益。萬一某家保險公司經營不善被接管或倒閉,安定基金會出面處理,確保保戶的保單繼續有效。簡單說就是保險業的「存款保險」。近年國華人壽、朝陽人壽、幸福人壽都是由安定基金接管處理。
高額保單(3,330萬門檻)
保險金額超過3,330萬的壽險保單。依稅法規定,身故保險金原本免計入遺產稅,但國稅局對高額保單會特別審查是否為規避遺產稅的工具。近年實務上,投保時年齡大、帶病投保、躉繳高保費、短期內身故等情況,國稅局可能將保險金計入遺產課稅。
資料來源:金管會保險局、壽險公會、產險公會、各保險公司官方條款。本解釋以白話方式撰寫,旨在幫助消費者理解,不構成投保建議。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