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商品適合度問卷(KYC 評估表)
白話解釋
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15 條與金管會函令,保險公司於銷售投資型、長年期、外幣計價、利變型商品或對 70 歲以上高齡客戶銷售任何商品時,應交付保戶**親自填寫**之適合度問卷。問卷內容含 5 大面向:(1) 基本資料(年齡、職業、家庭狀況);(2) 財務狀況(年收入、總資產、可運用資金);(3) 投資經驗(投資年資、投資工具、過往風險經驗);(4) 風險承受度(保守、穩健、積極);(5) 投保目的(保障、儲蓄、退休、傳承)。問卷與商品分級比對後決定是否適合銷售;保險公司應保存 5 年以上供稽核與爭議處理。
實際案例
65 歲保戶申請投保 6 年期外幣儲蓄險,業務員交付問卷請保戶親填。情境下保戶於風險承受度勾選「保守型」、投資經驗勾選「無」,與商品分級之第 3 級不完全相符;保險公司核保時須加強說明並評估是否承保。
相關術語
商品適合度評估制度(KYC)
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15 條,保險公司銷售投資型、長年期、外幣計價、利率變動型商品或對 70 歲以上高齡客戶銷售任何商品時,須進行**商品適合度評估**(KYC)。評估表由保戶**親自填寫**,內容含基本資料、財務狀況、投資經驗、風險承受度、投保目的等 5 大面向。違反評估義務造成保戶損害者,保險公司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負連帶賠償責任。評估表與銷售紀錄須保存 5 年以上,保戶可申請調閱。
保險商品分級(商品複雜度評估)
依金管會函令,保險商品依**複雜度與風險**分為 5 級:第 1 級簡單型(定期壽險、意外險、強制險)、第 2 級一般型(終身壽險、終身醫療險)、第 3 級中等複雜(利變型壽險、外幣儲蓄險)、第 4 級複雜(投資型壽險、變額萬能壽險)、第 5 級高複雜(結構型連結保險、特殊條款保單)。商品分級越高,**適合度評估之嚴格程度也越高**;第 4-5 級商品須附完整風險揭露文件、全程錄音、評估表審查。
業務員銷售紀錄保存(業務員管理規則 §17)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7 條,保險公司及業務員應保存銷售紀錄,包含:(1) **適合度評估表**(含原件與評估結果);(2) **重要事項說明書**(含保戶簽收紀錄);(3) **要保書與健康告知書**(含保戶簽名);(4) **銷售過程錄音**(適用商品 5 年以上);(5) **業務員之招攬紀錄**(拜訪日期、商品說明、保戶提問);(6) **核保紀錄**(審查過程、加費或除外事項之說明)。紀錄保存期間為 5-10 年(依商品類型而定)。保戶申請調閱時,保險公司應於 30 日內提供。違反紀錄保存義務者,業務員可被記點處分,保險公司可被金管會罰鍰並要求改善。
銷售過程錄音(金管會公告)
依金管會公告與《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特定情境下保險商品之銷售過程須**全程錄音**:(1) 70 歲以上高齡客戶之所有商品;(2) 投資型保單;(3) 長年期儲蓄保單(6 年以上);(4) 外幣計價保單;(5) 電話行銷或視訊投保。錄音內容須涵蓋商品特性、費用結構、解約金、重要事項說明、適合度評估、保戶提問、風險揭露 7 大環節。錄音保存 5 年以上,保戶可書面申請調閱作為爭議處理之證據。
法規分類的其他術語
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最多只賠你實際花掉的錢,不能讓你靠保險賺錢。花了多少就最多賠多少,不能多拿。2024年7月實支實付正本理賠新制就是依照這個原則。
告知義務
買保險時你必須誠實回答保險公司問你的健康問題。如果你故意隱瞞或說謊(例如有糖尿病卻勾「沒有」),被抓到的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取消你的保單,而且保費不退。
DRGs制度
健保付給醫院的錢是按照你得什麼病來「定額給付」,不管醫院實際花了多少。如果治療費超過健保給的額度,超出的部分就要你自己掏錢。這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實支實付醫療險來補這個缺口。
複保險
同一個人跟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買同一種保險。例如你同時跟A公司和B公司各買一張實支實付。2024年正本理賠新制後,複保險不能重複拿錢了,最多只賠你實際花的金額(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金信託
將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機構(通常為銀行信託部門)管理運用,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分期或依特定條件撥付給受益人。主要目的是保護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者或高齡者的保險金不被不當使用或揮霍。信託管理費通常為信託財產的0.3-0.5%/年。
年金改革
政府調整退休金制度的措施,主要影響軍公教的月退俸和所得替代率。對一般勞工來說,勞保老年給付的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這代表光靠勞保退休金越來越不夠用,需要自己買商業年金險或做退休規劃來補足缺口。
保險安定基金
由所有保險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基金,用來保護保戶權益。萬一某家保險公司經營不善被接管或倒閉,安定基金會出面處理,確保保戶的保單繼續有效。簡單說就是保險業的「存款保險」。近年國華人壽、朝陽人壽、幸福人壽都是由安定基金接管處理。
高額保單(3,330萬門檻)
保險金額超過3,330萬的壽險保單。依稅法規定,身故保險金原本免計入遺產稅,但國稅局對高額保單會特別審查是否為規避遺產稅的工具。近年實務上,投保時年齡大、帶病投保、躉繳高保費、短期內身故等情況,國稅局可能將保險金計入遺產課稅。
資料來源:金管會保險局、壽險公會、產險公會、各保險公司官方條款。本解釋以白話方式撰寫,旨在幫助消費者理解,不構成投保建議。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