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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癌症診斷金、癌症治療費、癌症住院/手術給付」。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含硼中子捕獲治療、21-70歲、罹癌時給現金」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投保前已罹癌、原位癌(部分除外)」。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願意配合健康管理換取保費或保障回饋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精準康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外溢型)需符合條款定義的癌症診斷或治療事實;原位癌、初期癌與重度癌症的給付比例通常不同。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初次罹患癌症一次保險金 | 重度依保額100%、原位癌或輕度依條款比例 | 首次經病理組織切片確診罹患條款列載之癌症,依分級依條款列載比例給付,須通過90日等待期且非屬投保前已罹癌之exclusions |
| 硼中子捕獲治療BNCT給付 | 依條款列載額度核算 | 於條款列載之合格醫療院所接受BNCT治療並符合條款條件,須檢附治療紀錄與醫師證明,依條款列載治療次數上限給付 |
| 癌症化學治療給付 | 依條款列載療程給付 | 因條款列載癌症接受門診或住院化學治療療程,依條款列載療程次數逐次給付,含口服化療藥與標靶藥依條款認定範圍 |
| 癌症放射線治療給付 | 依條款列載每次額度 | 因條款列載癌症接受放射線治療含光子刀、質子刀、螺旋刀等療程,依條款列載每次額度依實際治療次數核算給付 |
| 癌症住院醫療給付 | 依條款日額按住院日數給付 | 因條款列載癌症住院期間,依條款認定癌症住院日額依日數給付,須檢附住院證明與診斷書認定屬癌症相關住院方予認列 |
| 癌症手術給付 | 依條款手術倍數表給付 | 因條款列載癌症接受外科手術切除、淋巴廓清等療程,依條款手術倍數表計算手術金額,須由醫師認定屬癌症相關必要手術 |
| 外溢保費折減 | 依條款公式折減續期保費 | 達成條款列載健康行為目標如年度健檢完成、運動步數達標、戒菸戒酒等,依條款列載折減比例調整次年度續期保費 |
| 豁免保費條款 | 豁免後續期保費 | 符合條款列載之失能或重大疾病狀態時依條款豁免後續期保費繳交義務,保障仍持續有效至期滿日 |
45歲女性投保第14個月經乳房切片確診乳癌第二期接受全切除術與BNCT治療
重度癌症一次金保額100%加BNCT給付加手術給付加化療放療給付
已通過90日等待期且非屬投保前已罹癌依保險法第64條告知義務確認,依條款重度癌症一次金按保額100%給付,全切除術依條款手術倍數表認列手術金,並就BNCT療程依條款列載額度與次數依次給付,後續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療程依條款逐次給付,可同時與重大傷病險請領彼此獨立。
55歲男性甲狀腺微小乳突癌第一期接受全切除術
依條款原位癌或輕度癌症比例給付
依條款分級附表認定屬輕度癌症依條款列載比例給付一次金,非按重度100%全額給付,並依條款手術倍數表給付甲狀腺全切除術金額,須留意本商品分級認定須依條款附表逐項對照非依臨床TNM分期判斷,可上InsProd DetailList.aspx?productId=204321MZ1ADR122A11E10000001查條款附表確認分級結果。
38歲被保險人投保第60日經病理切片確診大腸癌第三期
不予給付
本案發生於90日等待期內依條款屬投保前已罹癌或等待期內疾病之exclusions不予給付,依保險法第64條告知義務若投保時未告知相關症狀就診紀錄保險公司得行使解約權並退還保費,本案凸顯健檢與投保順序須錯開之重要性,建議完成健檢確認無異常後再投保。
本商品被保險人連續3年完成年度健檢且步數達標
依條款公式折減續期保費
依條款外溢機制每年達標健康行為如完成年度健檢、步數達標、戒菸戒酒等,依條款列載公式計算次年度續期保費之折減比例,連續達標年度可累積折減幅度,達標證明須依國泰人壽指定App上傳或回診紀錄登錄,折減後保費依當期續期保費通知為準。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精準康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外溢型)保費取決於年齡、性別、保額、給付次數、等待期、豁免保費與保障期間。
新團體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臺銀人壽
罹癌時給現金
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給付項目效力延續批註條款
台灣人壽
罹癌時給現金
癌症初期或輕度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效力延續批註條款
台灣人壽
罹癌時給現金
鳳守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
台灣人壽
罹癌時給現金
新防癌健康保險
台灣人壽
罹癌時給現金
守愛溢生防癌定期健康保險
台灣人壽
罹癌時給現金
本頁資訊來源:國泰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