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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重點是賠別人、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自己車損、無賠償責任、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常開車,最怕撞到別人要賠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自用)需確認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並依責任比例、基礎保額與超額啟動條件理賠。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第三人體傷責任 | 依保額每人每次事故與每次事故總額分別認定 | 車外第三人因被保險汽車事故致體傷之賠償責任,依《民法》§184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計算,與強制險併行給付超額部分 |
| 第三人死亡責任 | 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 | 車外第三人因被保險汽車事故致死亡之賠償責任,依條款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7 強制險併行給付超額部分 |
| 第三人財損責任 | 依保額每次事故限額內給付 | 車外第三人因被保險汽車事故致財物損失之賠償責任,依《民法》§184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計算,依條款扣除自負額後辦理 |
| 超額責任 | 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 | 強制險給付後仍不足之賠償責任由本商品在保額限額內給付,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7 與本商品條款併行辦理 |
| 自負額 | 依條款列載 | 依條款列載自負額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超出自負額部分始由保險人在保額限額內給付,財損部分自負額依條款認定 |
| 自己車損除外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本商品承保對象為車外第三人,自己車損依條款除外,須另投保車體損失險(甲式、乙式、丙式)補強自身車輛保障 |
| 駕駛人本人除外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駕駛人本人之體傷與財損依條款除外,須另投保駕駛人傷害險補強自身保障,依《保險法》§131 傷害保險規範另行辦理 |
| 酒駕無照違規競駛除外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 酒駕事故、未領有駕駛執照、駕照吊扣吊銷期間駕駛、違規競駛依條款除外,不負給付責任 |
撞傷路人致醫療費 30 萬元與工作損失
依第三人體傷責任條款在保額限額內給付(扣除強制險已給付部分)
我們解讀車外第三人因被保險汽車事故致體傷依《民法》§184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計算,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7 強制險併行給付超額部分由本商品在保額限額內辦理,依《保險法》§94 受害人得直接向保險人請求
追撞前車致對方車輛維修費 15 萬元
依第三人財損責任條款扣除自負額後在保額限額內給付
我們解讀車外第三人因被保險汽車事故致財物損失依條款屬承保範圍,依《民法》§184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計算,依條款扣除自負額後辦理,須備齊警察事故證明與維修估價單佐證辦理
酒駕發生事故致他人死亡(拒賠例)
依條款不予給付
我們解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 酒駕事故依條款除外,本商品不負給付責任,依《保險法》§29 故意行為與違規駕駛除外,受害人仍得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7 向強制險請求並向駕駛人另行求償
自己車輛因事故毀損(拒賠例)
依條款不予給付
我們解讀本商品承保對象為車外第三人,自己車損依條款除外,須另投保車體損失險(甲式、乙式、丙式)補強自身車輛保障,依《保險法》§70 財產保險規範另行辦理較為周全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自用)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5111112035010034。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5111112035010034。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THIRD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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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