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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車體損失、竊盜損失、道路救援」。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看車損與責任、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駕駛本人傷害、車輛或財物損失、非交通事故」。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有車族,想把車禍責任和車損分開補強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營業用)於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失能或死亡時,依法定項目與額度申請。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傷害醫療給付 | 每人上限20萬元 | 第三人因車禍事故所生之合理且必要醫療費用,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給付,包含急救、診療、住院、手術、義肢等項目,需檢具醫療收據並依條款認定範圍核定,對照 https://insprod.tii.org.tw/DetailList.aspx?productId=107312115057010002 之核備版本辦理。 |
| 失能給付 | 每人上限200萬元 | 第三人因車禍事故導致身體障害程度達失能等級表所列各等級者,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分15等級200項給付,需檢具失能診斷證明書並依條款認定範圍核定。 |
| 死亡給付 | 每人定額200萬元 | 第三人因車禍事故當場死亡或事故發生180日內死亡者,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給付定額200萬元,不適用過失相抵原則,需檢具相驗屍體證明書與繼承權證明文件辦理。 |
| 駕駛人本身傷害不保 | 除外條款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3條規定,本保險所稱受害人不包含致車禍事故之駕駛人,駕駛人本身傷亡需另投保駕駛人傷害險或第三人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附加條款方有保障。 |
| 財物損害不保 | 除外條款 | 本保險僅承保第三人之體傷、失能、死亡,對於第三人車輛、財物、貨物損失依條款並不在承保範圍內,需另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之財損部分始能涵蓋。 |
| 故意行為代位求償 | 依法第29條 |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加害人有酒駕、毒駕、無照、未領牌照、故意行為等情事者,保險公司於給付後得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向加害人代位求償全部已賠付金額。 |
| 和解金不影響給付 | 依法第36條 | 受害人雖已與加害人達成和解並受領和解金,仍得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6條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惟保險公司給付後得依條款於同一事故扣除已和解部分。 |
| 暫時性給付 | 單筆10萬元 | 受害人因事故導致死亡或重大傷害經保險公司初步審核屬實時,得依條款規定先行給付暫時性給付10萬元,俟正式給付確定後於應給付金額中扣除,依條款認定範圍辦理。 |
A車駕駛撞傷路人,受害人住院10日醫療費用合計15萬元
15萬元(醫療給付)
受害人檢具警方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初步分析研判表、診斷書與醫療收據,向A車投保之保險公司直接申請,保險公司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於20萬元限額內核付實際醫療費用,並對照 https://insprod.tii.org.tw/DetailList.aspx?productId=107312115057010002 之核備版本辦理。;我們也提醒讀者,所有給付條件、認定方式、除外責任都應回到正式條款文字逐條閱讀,並對照核准字號版本確認
機車事故導致受害人左小腿截肢,經鑑定為失能等級第7等級
依等級表給付約90萬元
受害人檢具失能診斷證明書及鑑定報告,保險公司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第7等級給付,依條款認定範圍計算後於200萬元限額內核付,不適用過失相抵,受害人之過失程度不影響本項給付金額。;我們也提醒讀者,所有給付條件、認定方式、除外責任都應回到正式條款文字逐條閱讀,並對照核准字號版本確認
車禍事故造成行人當場死亡
定額200萬元
死者法定繼承人檢具相驗屍體證明書、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與身分證明文件,向加害人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定額200萬元死亡給付,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不適用過失相抵原則,依條款認定範圍核定後分配予各繼承人。;我們也提醒讀者,所有給付條件、認定方式、除外責任都應回到正式條款文字逐條閱讀,並對照核准字號版本確認
酒駕肇事致對方住院治療,保險公司先賠後求償
依條款認定範圍代位
保險公司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條先行給付受害人醫療與失能給付,俟給付完成後依同法第29條向酒駕之加害人代位求償全部已賠付金額,加害人不因投保強制險而免除民事賠償責任,依條款認定範圍辦理。;我們也提醒讀者,所有給付條件、認定方式、除外責任都應回到正式條款文字逐條閱讀,並對照核准字號版本確認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營業用)保費會依標的條件、保額、自負額、使用性質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7312115057010002。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7312115057010002。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CALI-AUTO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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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