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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意外身故/失能、意外醫療費、骨折或燒燙傷給付」。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駕駛人身故/失能保障、駕駛人醫療費用、單一事故也理賠」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酒駕或吸毒駕車、無照駕駛」。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通勤、外勤或活動量高,想補意外風險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駕駛人傷害險以外來、突發、非疾病事故為核心,需事故證明、診斷書與醫療收據;疾病造成者通常不賠。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駕駛人身故/失能 | 依保額在限額內(多為 100-500 萬元) | 因汽機車交通事故致記名駕駛人身故或失能,依條款失能等級表 1-11 級比例給付撥付 |
| 駕駛人傷害醫療 | 依方案限額(多為 3-30 萬元) | 因汽機車交通事故致記名駕駛人之必要醫療費用,依條款實支實付或日額方案辦理核賠 並依條款規範辦理 |
| 保障對象 | 依條款認定 | 保單載明之記名駕駛人,須領有合格駕駛執照,未載明者依條款不予理賠核賠處置 並依條款規範辦理 |
| 可附加標的 | 依條款附加 | 可附加於強制險或任意險,依條款規範辦理保費合併計算與折扣搭配適用核保 並依條款規範辦理 |
| 等待期 | 依條款認定 | 意外傷害險即時生效,無等待期設計,依保單載明承保起期辦理保單效力起算規範 並依條款規範辦理 |
| 單一事故承保 | 依保額在限額內 | 單一車輛事故(如自摔、撞護欄)依條款仍予理賠,補強強制險僅保第三人之缺口 並依條款規範辦理 |
| 骨折或燒燙傷給付 | 依方案附加條款 | 依條款附加骨折或燒燙傷給付項目,憑診斷證明依條款辦理特定傷害給付撥付金額 並依條款規範辦理 |
| 除外事項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酒駕、吸毒駕車、無照駕駛、故意行為、競賽行為、肇事逃逸依條款除外項目辦理拒賠 並依條款規範辦理 |
記名駕駛人開車遇單一車輛事故撞護欄致小腿骨折住院
依方案傷害醫療限額在限額內給付
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不保駕駛人自身傷害,本險補強記名駕駛人單一事故之自身保障,依條款憑診斷證明、收據與警方事故紀錄申請,依保額在限額內辦理理賠撥付與核算金額。 並依條款規範辦理核賠
騎機車自摔致全身多處擦挫傷門診治療費 8 千元
依方案傷害醫療限額在實支實付規範下給付
依條款屬意外傷害醫療範疇,須附就醫收據與診斷證明依條款辦理,本險承保單一事故與多方事故二類駕駛人自身傷害,依保額在限額內辦理理賠撥付撥付實際醫療支出費用。 並依條款規範辦理核賠
駕駛事故致記名駕駛人 1 級失能
依保額在限額內依失能等級表 100% 比例給付
依失能等級表 1-11 級 79 項依條款比例給付,1 級為全額給付,憑失能鑑定文件與診斷證明依條款辦理,本險獨立於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之給付,依保額辦理理賠撥付核算。
酒駕肇事致記名駕駛人自身重傷住院
依條款認定不負給付責任
酒駕屬條款除外項目,本險依《保險法》§29 故意行為不保原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 規範辦理,保險人不負給付責任,駕駛人須自行承擔醫療費用與刑事行政罰責後果。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駕駛人傷害險保費會依車種、用途、車齡、駕駛紀錄、保額、自負額與是否搭配強制險/任意險調整。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約定駕駛人附加條款
臺灣產物保險
只保意外事故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附加條款(A型)
臺灣產物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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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單一汽車交通事故)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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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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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附加條款
臺灣產物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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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限車主本人)
臺灣產物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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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南山產物保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