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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重點是賠別人、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自己車損、無賠償責任、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常開車,最怕撞到別人要賠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自用車)需先確認主約有效且事故落在附加條款承保範圍內,再依診斷、收據或事故證明申請。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乘客體傷醫療費用 | 依保額每人上限內實支實付 | 被保險汽車於保險期間內因交通事故致車內乘客體傷,被保險人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由保險公司於保額限度內給付實際醫療費用,包含急救費、診療費、住院費、看護費等項目,需檢附醫療費用單據 |
| 乘客體傷失能給付 | 依失能等級與保額計算 | 車內乘客因事故致失能符合保單條款附表所列失能等級者,由專科醫師診斷確定並檢具失能診斷書、病歷與身心障礙證明送件,保險公司依失能等級對應比率於保額限度內給付 |
| 乘客死亡保險金 | 依保額一次給付 | 車內乘客因事故致死亡,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檢具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警方道路交通事故初判表送件,保險公司於每人保額限度內一次給付,依商品條款辦理 |
| 和解金與訴訟費用 | 依保額範圍與條款規定 | 被保險人因乘客請求賠償涉訟,依商品條款規定保險公司給付必要之和解金、訴訟費、律師費等,但需經保險公司事前同意或事後依條款追認,避免被保險人自行和解後保險公司不予承認 |
| 主約連動條款 | 依主約效力 | 本附加條款須搭配主約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投保,主約停效、終止或除外不保時,本附約之給付亦受影響,保險期間、保費繳納與條款適用均依主約規定辦理 |
| 駕駛人自身傷亡除外 | 不予給付 | 依商品條款規定,被保險汽車之駕駛人本身因事故致傷亡不在本附加條款保障範圍內,駕駛人自身傷亡保障需另投保駕駛人傷害險或意外險,本項屬除外不保事項 |
| 酒駕無照故意除外 | 不予給付 |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有酒駕、無照、毒駕、故意行為、犯罪行為、車輛從事競賽或試車等情形致事故時,依商品條款屬除外不保事項,保險公司得拒絕理賠,並依《保險法》及條款辦理 |
| 請求權時效 | 依法令規定 | 受害人或被保險人之請求權依《保險法》第65條規定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算2年內行使,逾期未請求則請求權消滅;被保險人於事故發生後應依條款規定時限通知保險公司並提供必要文件以利理賠審查 |
汽車駕駛BB於高速公路追撞前車致車內後座乘客CC頸椎挫傷住院10日醫療費約8萬元
依附加條款保額於每人上限內給付醫療費約8萬元
受害乘客CC檢具住院出院病歷摘要、醫療費用單據與警方道路交通事故初判表送件,保險公司依商品條款乘客體傷醫療費用部分於每人保額上限內依實際單據給付8萬元;本事故同時啟動主約第三人責任險就其他第三人賠償部分,並由本附加條款處理車內乘客之體傷賠償,整體流程依商品條款及《保險法》辦理
汽車駕駛DD於山區彎道失控翻覆致車內前座乘客EE頭部重傷後失能達第6級
依失能等級表給付,第6級對應比率約50%
受害乘客EE經神經外科專科醫師依條款失能等級表診斷為第6級失能,檢具失能診斷書、影像報告與住院出院病歷送件,保險公司依失能等級對應比率於每人保額上限內給付(例如保額200萬×50%=100萬元);同時EE可向強制險請求對應失能給付,相關理賠流程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與商品條款辦理
汽車駕駛FF於市區交叉路口被左轉車輛撞擊致車內乘客GG死亡
依附加條款保額一次給付
受害乘客GG家屬檢具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繼承系統表、警方道路交通事故初判表、車輛行照與駕照送件,保險公司依商品條款乘客死亡保險金部分於每人保額上限內一次給付;同時GG家屬可向強制險請求定額200萬元死亡給付,並依民法第192條至第194條向加害方請求其他損害賠償,相關訴訟程序依民法及保險法辦理
汽車駕駛HH涉訟一年後法院判決需賠償車內乘客II體傷180萬元並判決訴訟費與律師費由HH負擔
依附加條款體傷保額給付180萬元、訴訟費與律師費依條款於保額內給付
被保險人HH於訴訟期間應依商品條款規定通知保險公司並取得事前同意參與和解或答辯,法院判決後保險公司依商品條款於乘客體傷保額範圍內給付判決金額180萬元;訴訟費與律師費依條款規定於保額範圍內由保險公司承擔,前提須為事前經保險公司同意或事後依條款追認之必要費用,相關流程依《保險法》辦理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自用車)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9311112035010815。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9311112035010815。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THIRD-BI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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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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