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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意外身故/失能、意外醫療費、骨折或燒燙傷給付」。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意外保障到終身、意外身故/失能加倍給付,最高3倍、繳費期滿後5年還本100%(第25年保單年度退還總繳保費)」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疾病造成、非突發外來事故、高風險或違規行為」。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通勤、外勤或活動量高,想補意外風險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新意享人生終身保險以外來、突發、非疾病事故為核心,需事故證明、診斷書與醫療收據;疾病造成者通常不賠。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 | 依保額在限額內一次給付 | 因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或符合條款失能等級,依保險法第一三一條傷害保險章規範須符合外來、突發、非疾病三要件始予給付 |
| 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 依方案限額 | 符合條款認定之重大燒燙傷標準,多須二度以上百分之二十或三度以上百分之十之燒燙傷面積,依條款比例計算後給付保險金 |
| 搭乘交通工具加倍給付 | 依條款比例最高 3 倍 |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事故時,給付倍數依條款列載之特定承保情境逐項認定,須備妥乘車證明文件與事故證明始得申請加倍給付 |
| 終身保障期間 | — | 依條款保障至一百一十歲,超過契約終止;繳費期滿後保障持續至終身,依保價金累積機制辦理續期保障維持與借款功能 |
| 保價金累積與還本 | 第 25 年保單年度退還總繳保費 100% | 依條款累積保價金,可辦理保單借款或解約金,繳費期滿後五年還本機制依保單條款表列金額辦理退還與後續保障維持 |
| 1~9級失能豁免保費 | 依條款豁免後續期保費 | 符合條款一至九級失能後啟動失能豁免續期保費停繳,並依失能扶助金每月給付按月領取補貼,依條款規範辦理續期保障 |
| 失能扶助金每月給付 | 依保額按月給付 | 符合條款失能等級認定後依月領取,須每年持續符合失能狀態,依條款規範辦理續期認定與給付,逾期未認定屬條款除外 |
| 投保年齡與職業等級 | 0-65 歲投保 | 依條款零至六十五歲可投保,職業類別一至六類調整費率區間,職業變更須依保險法第六十四條告知義務通知保險公司辦理批改 |
40 歲被保險人車禍意外身故
依保額在限額內一次給付
意外身故保險金依保額一次給付給條款指定受益人,依保險法第一三一條傷害保險章規範須符合外來、突發、非疾病三要件始予給付,事故證明、診斷書、相驗屍體證明書等條款指定文件須備齊辦理理賠申請程序。
因火災造成全身 30% 三度燒燙傷
依條款重大燒燙傷比例給付
重大燒燙傷依條款認定標準(多須二度以上百分之二十或三度以上百分之十之燒燙傷面積)逐項認定後給付保險金,須備妥診斷證明書、燒燙傷程度鑑定書等條款指定文件,依條款比例計算後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保險金。
55 歲被保險人意外摔倒導致脊髓損傷符合第 3 級失能
依條款一至九級失能豁免保費加失能扶助金每月給付
符合一至九級失能後啟動失能豁免續期保費停繳,並依失能扶助金每月給付按月領取補貼金額;依保險法第一三一條傷害保險章規範及條款失能等級表比例認定,須備妥失能等級鑑定書與相關醫療紀錄文件辦理理賠申請程序。
60 歲被保險人於繳費期滿後第 25 保單年度仍生存申請還本金
依條款退還總繳保費 100%
依條款繳費期滿後五年還本百分之百(第二十五年保單年度退還總繳保費)機制辦理,依保價金累積表列金額退還;提醒還本後契約仍持續至一百一十歲,依條款保價金累積與終身保障設計並行運作,並維持後續保障項目。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新意享人生終身保險保費受年齡、性別、保額、繳費年期、宣告利率/預定利率與解約成本設計影響。
20年期投保年齡16~60歲,保額50~500萬
新人身傷害保險
臺銀人壽
只保意外事故
富基享小額傷害保險附約
臺銀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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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燒燙傷給付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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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燒燙傷病房傷害保險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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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骨折未住院傷害保險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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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一年定期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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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保意外事故
本頁資訊來源:台灣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