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員不當招攬定義(業務員管理規則 §19)
白話解釋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業務員執行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1) **招攬不實**:對保險商品內容、給付條件、除外責任作虛偽不實或令人誤信之說明;(2) **越權承諾**:對保險公司未承諾之事項擅自允諾保戶;(3) **挪用代收保費**:將保戶交付之保費挪作他用;(4) **未經授權代簽**:代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簽署文件;(5) **誘使違反告知義務**:教導保戶隱匿健康狀況;(6) **散布不實言論**:詆毀同業或惡性招攬。違反者依該規則第 13 條可撤銷登錄、停止招攬資格或記點處分。保戶受害可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11-1 條請求保險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實際案例
業務員 A 招攬時告訴保戶「這張儲蓄險保證每年 3% 報酬」,實際商品宣告利率僅 1.8%。保戶可依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申訴,主管機關可撤銷 A 之登錄;保戶並可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11-1 條向 A 所屬保險公司請求損害賠償。實務上多透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
相關術語
保險業務員
代表保險公司銷售保單的人。業務員的收入主要來自你繳的保費的佣金(通常第一年佣金最高,可達保費的30-100%),所以他們有動機推銷高保費的商品。找業務員買保險不一定不好,但要注意他們只能賣自家公司的商品。如果想要跨公司比較,可以找保險經紀人。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全名「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13 條設立的爭議處理機構,處理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含保險業、銀行、證券)間的民事爭議。流程:保戶須先向業者申訴,業者於 30 日內未妥適處理或保戶不接受處理結果,得於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 60 日內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評議結果若為「保險業 100 萬以下、投資型 / 衍生性 50 萬以下」,金融業者必須接受;超過上限或一方不接受,仍可循民事訴訟。整個評議過程免費。
告知義務
買保險時你必須誠實回答保險公司問你的健康問題。如果你故意隱瞞或說謊(例如有糖尿病卻勾「沒有」),被抓到的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取消你的保單,而且保費不退。
保險經紀人持續教育
依《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 30-32 條與保發中心《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3 條,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保險業務員應依規定參加**持續教育訓練**。常見規定:(1) **保險經紀人**:每年至少 30 小時持續教育,含法令遵循、商品專業、消費者保護等課程;(2) **保險業務員**:每年至少 30 小時,含一般課程 18 小時與專業課程 12 小時;(3) 未達訓練時數者,主管機關可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35 條限制其招攬資格。此制度確保第一線銷售人員專業能力與時俱進,是保戶權益保障之重要環節。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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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業務員不當招攬定義(業務員管理規則 §19)」的情境延伸閱讀
保險教室 →這幾篇文章會把「業務員不當招攬定義(業務員管理規則 §19)」放進實際投保、理賠或條款對比的情境裡,看完會比單看定義更知道該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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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時的健康告知是否影響日後理賠?保險法第 64 條規定要保人有據實說明義務,違反時保險公司可解除契約;但同條第 3 項設有 2 年除斥期間保護要保人。本篇拆解既往症爭議的法律框架、舉證責任分配、申訴與評議救濟程序,附加投保時降低爭議風險的實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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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分類的其他術語
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最多只賠你實際花掉的錢,不能讓你靠保險賺錢。花了多少就最多賠多少,不能多拿。2024年7月實支實付正本理賠新制就是依照這個原則。
告知義務
買保險時你必須誠實回答保險公司問你的健康問題。如果你故意隱瞞或說謊(例如有糖尿病卻勾「沒有」),被抓到的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取消你的保單,而且保費不退。
DRGs制度
健保付給醫院的錢是按照你得什麼病來「定額給付」,不管醫院實際花了多少。如果治療費超過健保給的額度,超出的部分就要你自己掏錢。這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實支實付醫療險來補這個缺口。
複保險
同一個人跟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買同一種保險。例如你同時跟A公司和B公司各買一張實支實付。2024年正本理賠新制後,複保險不能重複拿錢了,最多只賠你實際花的金額(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金信託
將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機構(通常為銀行信託部門)管理運用,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分期或依特定條件撥付給受益人。主要目的是保護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者或高齡者的保險金不被不當使用或揮霍。信託管理費通常為信託財產的0.3-0.5%/年。
年金改革
政府調整退休金制度的措施,主要影響軍公教的月退俸和所得替代率。對一般勞工來說,勞保老年給付的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這代表光靠勞保退休金越來越不夠用,需要自己買商業年金險或做退休規劃來補足缺口。
保險安定基金
由所有保險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基金,用來保護保戶權益。萬一某家保險公司經營不善被接管或倒閉,安定基金會出面處理,確保保戶的保單繼續有效。簡單說就是保險業的「存款保險」。近年國華人壽、朝陽人壽、幸福人壽都是由安定基金接管處理。
高額保單(3,330萬門檻)
保險金額超過3,330萬的壽險保單。依稅法規定,身故保險金原本免計入遺產稅,但國稅局對高額保單會特別審查是否為規避遺產稅的工具。近年實務上,投保時年齡大、帶病投保、躉繳高保費、短期內身故等情況,國稅局可能將保險金計入遺產課稅。
資料來源:金管會保險局、壽險公會、產險公會、各保險公司官方條款。本解釋以白話方式撰寫,旨在幫助消費者理解,不構成投保建議。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