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定利率(保險法§143-3)
白話解釋
保險公司在商品設計時預估保費未來投資能賺到的長期報酬率,依保險法§143-3 與「人身保險業財務監理辦法」由主管機關規範審查,並反映在責任準備金提存與保費計算上。預定利率愈高,保費愈便宜,但公司一旦長期投資績效低於預定利率,就會產生「利差損」侵蝕清償能力。2000 年前後保單預定利率多落在 6%~8%(造成台灣壽險業多年利差損問題),2020 年以後新發行壽險預定利率台幣多在 1.5%~2.25%、美元在 2.0%~3.0%。
實際案例
1998 年買的終身壽險預定利率 6.75%,是現在不可能再買到的「神保單」,因為現在台幣新商品的預定利率最多 2.25%。同樣 100 萬保額 20 年期,舊保單年繳可能只要 2.5 萬,新保單要 4 萬以上。
相關術語
預定利率(保險法§143-3)
保險公司在商品設計時預估保費未來投資能賺到的長期報酬率,依保險法§143-3 與「人身保險業財務監理辦法」由主管機關規範審查,並反映在責任準備金提存與保費計算上。預定利率愈高,保費愈便宜,但公司一旦長期投資績效低於預定利率,就會產生「利差損」侵蝕清償能力。2000 年前後保單預定利率多落在 6%~8%(造成台灣壽險業多年利差損問題),2020 年以後新發行壽險預定利率台幣多在 1.5%~2.25%、美元在 2.0%~3.0%。
宣告利率(利變實施要點§5)
依「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商品實施要點」第 5 條,保險公司每月(多在每月 1 日)公告利率變動型商品的宣告利率,宣告利率不得高於保險公司近 12 個月該幣別資產實際投資報酬率,且需扣除合理利潤與費用。當宣告利率高於商品的預定利率時,差額會轉為「增值回饋分享金」累積到保價金或退還現金。台幣利變保單 2025 年宣告利率多落在 2.5%~3.2%,美元利變多在 4.0%~4.8%;要注意宣告利率不是保證,公司有權每月調整。
TW-ICS
台灣保險業資本適足新制(**Taiwan Insurance Capital Standard**),2026 年 1 月起取代行之多年的 RBC(風險基礎資本)制度,採市場一致性評估(Market-Consistent Valuation)衡量保險公司資產與負債。TW-ICS 要求保險公司以更貼近市價的方式計算清償能力,外資、長天期保單、利率敏感型商品的計算方式衝擊較大。對保戶意義:經營體質弱的保險公司在過渡期可能調整商品策略(停售高利保單、調漲保費、增資),挑保險公司時可關注其過渡期 RBC 比率與 ICS 試算結果。
利率變動型壽險
在傳統終身壽險或定期壽險之上,加掛「宣告利率回饋」機制的壽險商品,是台灣 2010 年後新發行壽險的主流型態。商品包含 3 個利率元件:(1) **預定利率**(鎖死)算保費、(2) **宣告利率**(每月可調)算回饋、(3) **保證宣告利率**(少數商品有,通常等於預定利率,作為下限)。利變壽險適合「想要終身壽險保障 + 不想用便宜的純定期 + 又對單純儲蓄險不滿意」的人;但保費比同保額純定期壽險高 5~8 倍,要先確認預算可以長期支付。
預定利率 vs 宣告利率比較
兩者最常被搞混,差異在 4 點:(1) **法源**:預定利率由保險法§143-3 與精算簽證規範,每張保單設計時就鎖死、終身不變;宣告利率由「利變實施要點§5」規範,每月公告、可調整。(2) **影響**:預定利率決定保費高低、保價金累積速度;宣告利率決定每期「增值回饋分享金」金額。(3) **保證程度**:預定利率是保證的(公司倒了也要兌現);宣告利率不保證。(4) **方向相反**:央行升息時宣告利率可能上升,但預定利率反而被主管機關要求調降(避免賣得過於便宜造成利差損)。買利變保單時要看「預定利率高 + 宣告利率穩定」的組合,而不是只看宣告利率高低。
用「預定利率(保險法§143-3)」的情境延伸閱讀
保險教室 →這幾篇文章會把「預定利率(保險法§143-3)」放進實際投保、理賠或條款對比的情境裡,看完會比單看定義更知道該怎麼用。
儲蓄理財型保單實戰指南:增額終身、利率變動、分紅險 IRR 怎麼算,金管會 113 改制後新規
從預定利率、宣告利率到 IRR 三層利率拆解,搭配臺銀人壽美添固、台灣人壽美年有鑫、富邦人壽富裕長紅、國泰人壽吉得利、凱基人壽天天有利、保誠人壽金世代等 6 款以上真實商品條款,逐條解析增額終身壽險、利率變動型壽險與分紅保險的差異;同時整理金管會 113.7.1 新制對保障型佔比、預定利率與宣告利率揭露的最新要求,並提供 6/10/20 年期儲蓄險的取捨決策表,幫你避開「以為是定存、其實要鎖 20 年」的常見地雷。
法規新知IFRS 17 與 TW-ICS:2026 保險大改革完全解析
2026 年 1 月 1 日台灣保險業正式適用 IFRS 17(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TW-ICS(保險業資本適足率新制),是 30 年最大規模制度改革。本篇拆解:保費為什麼漲(資本要求拉高)、宣告利率為何走低、長年期儲蓄險變難買、舊保單為何越來越值錢、消費者該不該搶買停售商品 5 大重點。
保險知識外幣保單完整指南:美元、澳幣、人民幣保單實戰,匯率風險與換匯成本怎麼算
從 2007 年金管會開放美元保單、2014 年放行人民幣保單、近年澳幣 / 日圓保單回溫,外幣保單在台灣總保費佔比一度衝破六成。本篇拆解傳統型、利率變動型、變額萬能、變額年金 4 種架構,搭配臺銀人壽美添固、台灣人壽美年有鑫 / 美鑫優退 / 四海飛揚人民幣、新光人壽美富旺、凱基人壽步步穩盈、元大人壽日圓保單、合作金庫人壽美利年年共 8 款以上真實商品條款;詳述要保 / 繳費 / 滿期 / 解約 4 個換匯時點實務、自然對沖等 3 種匯率風險思維,並完整整理保險法第 29、35、144 條、《保險業辦理外幣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 3、4、7、15 條、《管理外匯條例》第 5、6-1 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 4、5 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金管會 110 / 112 / 113 修正函令等 15 條以上法源,協助理解外幣保單真實成本與監理框架。
保險知識保險公司財務體質怎麼看?資本適足率、申訴率、理賠率全解析
選擇保險公司不只看商品好壞,更要看公司穩不穩。本篇解析金管會公開的 5 大評估指標:資本適足率(RBC / TW-ICS)、淨值比、申訴率、理賠率、財務評等(S&P / 中華信評),並提供金管會保險局公開資訊的取得方式,幫助消費者在投保前做基本的公司體質檢查。
法規分類的其他術語
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最多只賠你實際花掉的錢,不能讓你靠保險賺錢。花了多少就最多賠多少,不能多拿。2024年7月實支實付正本理賠新制就是依照這個原則。
告知義務
買保險時你必須誠實回答保險公司問你的健康問題。如果你故意隱瞞或說謊(例如有糖尿病卻勾「沒有」),被抓到的話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取消你的保單,而且保費不退。
DRGs制度
健保付給醫院的錢是按照你得什麼病來「定額給付」,不管醫院實際花了多少。如果治療費超過健保給的額度,超出的部分就要你自己掏錢。這就是為什麼你需要實支實付醫療險來補這個缺口。
複保險
同一個人跟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買同一種保險。例如你同時跟A公司和B公司各買一張實支實付。2024年正本理賠新制後,複保險不能重複拿錢了,最多只賠你實際花的金額(損害填補原則)。
保險金信託
將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機構(通常為銀行信託部門)管理運用,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分期或依特定條件撥付給受益人。主要目的是保護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者或高齡者的保險金不被不當使用或揮霍。信託管理費通常為信託財產的0.3-0.5%/年。
年金改革
政府調整退休金制度的措施,主要影響軍公教的月退俸和所得替代率。對一般勞工來說,勞保老年給付的所得替代率逐年下降,這代表光靠勞保退休金越來越不夠用,需要自己買商業年金險或做退休規劃來補足缺口。
保險安定基金
由所有保險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基金,用來保護保戶權益。萬一某家保險公司經營不善被接管或倒閉,安定基金會出面處理,確保保戶的保單繼續有效。簡單說就是保險業的「存款保險」。近年國華人壽、朝陽人壽、幸福人壽都是由安定基金接管處理。
高額保單(3,330萬門檻)
保險金額超過3,330萬的壽險保單。依稅法規定,身故保險金原本免計入遺產稅,但國稅局對高額保單會特別審查是否為規避遺產稅的工具。近年實務上,投保時年齡大、帶病投保、躉繳高保費、短期內身故等情況,國稅局可能將保險金計入遺產課稅。
資料來源:金管會保險局、壽險公會、產險公會、各保險公司官方條款。本解釋以白話方式撰寫,旨在幫助消費者理解,不構成投保建議。最後更新: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