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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駕駛人身故、駕駛人失能、駕駛人傷害醫療」。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只保意外事故、可補醫療或失能、職業等級會影響保費」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非車險事故、未達自負額、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通勤、外勤或活動量高,想補意外風險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汽車駕駛人責任保險需符合駕駛人傷害險的承保事故定義,並依診斷、事故、費用、責任或契約狀態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駕駛人身故保險金 | 依保額一次給付通常為100萬至500萬 | 依條款列載駕駛人因單一交通事故或第三人責任事故致身故時依保額一次給付身故保險金予受益人,必備文件含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警方初判表、肇責認定書,依《保險法》第34條於文件齊備後15日內覈實理賠 |
| 駕駛人失能保險金 | 依失能等級表按比例給付 | 依條款列載失能等級表,駕駛人因車險事故致失能符合條款認定者依保額按失能等級比例給付,第1級失能100%、第2級失能90%依序遞減至第11級失能5%,依條款失能等級表逐項對位 |
| 駕駛人傷害醫療給付 | 依條款限額於收據範圍內給付 | 依條款列載駕駛人傷害醫療給付規範,因車險事故致駕駛人受傷之必要醫療費用依條款限額於收據範圍內實支實付,含住院醫療、門診醫療、手術費、藥品費,依條款分項上限覈實理賠 |
| 單一交通事故給付 | 依條款列載 | 依條款列載單一交通事故給付規範,含駕駛人單方衝撞護欄、路樹、電線桿、橋墩、自摔自撞等無第三人涉入之事故,依條款列載項目給付,補強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均不保駕駛人本人之缺口 |
| 保險期間 | 一年期 | 依條款列載保險期間為一年期車險共通設計,依車險年度續保並由保險人依條款保留費率與計畫別調整權,期間屆滿前依條款規範續保或重新核保並依肇責點數浮動費率 |
| 意外事故無等待期 | 依條款生效日起承保 | 依條款列載意外事故通常無等待期,自保險契約生效日起發生之車險事故即依條款承保,惟需依條款定義之事故性質、時序與因果關係對位方納入承保範圍,疑義依《保險法》第54條疑義有利被保險人解釋 |
| 非車險事故與未達自負額除外 | 不予理賠 | 依條款列載除外項目,非車險事故如駕駛人於車外之意外、職業事故、運動事故、疾病所致之傷害不在承保範圍;未達自負額者依條款不予理賠,自負額依條款列載每次事故由被保險人依條款自負一定金額 |
| 酒駕或無照剛性除外 | 不予理賠 | 依條款列載酒駕或無照剛性除外項目不予理賠,駕駛人於酒駕、毒駕、無照、競賽、特技表演或非法用途中發生之事故依條款剛性除外,違規事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另負刑事與行政責任 |
我們被保險人駕車於高速公路因疲勞駕駛追撞護欄致駕駛人本人住院10日並接受手術
依條款於駕駛人傷害醫療限額與單一交通事故給付項目內覈實理賠
依《保險法》第131條傷害保險與條款列載單一交通事故給付規範,必備文件含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警方初判表、肇責認定書;保險人依《保險法》第34條於文件齊備後15日內依條款覈實理賠;本案屬單方衝撞護欄之單一交通事故無第三人涉入,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均不保駕駛人本人傷害故由本險補強,依條款傷害醫療限額於收據範圍內實支實付。
我們被保險人於路口被超速車輛撞擊致駕駛人重傷並符合條款列載第3級失能
依條款於失能等級表第3級80%比例給付失能保險金
依條款列載失能等級表,駕駛人因車險事故致失能符合條款認定者依保額按失能等級比例給付,必備文件含失能診斷書、失能等級認定、醫療紀錄、警方初判表;保險人依《保險法》第34條於文件齊備後15日內依失能等級表第3級80%比例給付;雖事故為對方肇責惟駕駛人本人傷害不在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險範圍故由本險補強,民事求償得依《民法》第184條向加害人求償。
我們被保險人駕車肇事身故並由受益人申請駕駛人身故保險金
依條款於保額一次給付駕駛人身故保險金
依《保險法》第101條身故給付規定與條款列載,必備文件含死亡證明書、除戶謄本、受益人身分證影本、警方初判表、肇責認定書;保險人依《保險法》第34條於文件齊備後15日內依保額一次給付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要保人本人之死亡給付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不計入遺產總額,惟受益人非要保人之死亡給付依該法第13條計入遺產總額。
我們被保險人於酒測值超標狀態下駕車自撞肇事並申請駕駛人傷害醫療給付
依條款認定酒駕屬剛性除外項目不予理賠
依條款列載酒駕或無照剛性除外項目不予理賠,駕駛人於酒駕、毒駕、無照、競賽中發生之事故依條款剛性除外;必備文件雖齊備惟保險人依條款拒絕理賠並書面通知;違規事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另負刑事與行政責任,加害人另面臨《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刑責、罰鍰新台幣三萬至十二萬元、吊銷駕照處分,全部責任由加害人個人自負。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汽車駕駛人責任保險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15111112102010007。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15111112102010007。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DRIVER-INJURY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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