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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車體損失、竊盜損失、道路救援」。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傷害醫療20萬、殘廢200萬、死亡200萬」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駕駛人自身傷害、財物損害」。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有車族,想把車禍責任和車損分開補強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限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失能或死亡,依法定項目、額度與應備文件申請。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第三人傷害醫療 | 依法定每人最高新台幣二十萬元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7 與保單條款於事故造成第三人受傷時依醫療收據限額內給付實際必要醫療費用最高至新台幣二十萬元,並依《保險法》第六十五條二年請求權時效於事故發生後儘速備齊文件送件。 |
| 第三人失能給付 | 依等級表最高新台幣二百萬元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失能等級附表所列十五等級給付,第一級二百萬如植物人雙目失明、第七級一三七萬如單上肢失能、第十五級五萬 |
| 第三人死亡給付 | 每人定額新台幣二百萬元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7 給付二百萬予合法繼承人多名受害人死亡時各別給付不互相影響限額受領順序依《民法》§1138 法定繼承順序,並依《保險法》第六十五條二年請求權時效於事故發生後儘速備齊文件送件。 |
| 駕駛人本人除外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強制險僅承保第三人傷亡駕駛人本人傷害不在給付範圍須另投駕駛人傷害險補位,依條款核保並依「110.10.08南山保字第1100006728號函備查」適用版本,並依《保險法》第六十五條二年請求權時效於事故發生後儘速備齊文件送件。 |
| 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墊付 | 比照強制險給付標準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40 於肇事逃逸、無保險車輛、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汽車致事故時由特別補償基金墊付後依§42 向加害人追償,並依《保險法》第六十五條二年請求權時效於事故發生後儘速備齊文件送件。 |
| 暫付制度 | 未來給付百分之二十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40 於文件不備或調查未竟時保險人應先行暫付未來給付之百分之二十並於補正後扣抵確保受害人短期內可得急用醫療費 |
| 代位求償權保留 | 依條款全額追償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9 於酒駕、無照、毒駕、故意行為四類違規場景保險人先行給付受害人後得向加害駕駛人行使代位求償權追償全額,並依《保險法》第六十五條二年請求權時效於事故發生後儘速備齊文件送件。 |
| 請求權時效 | 二年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4 請求權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二年內未行使即罹於時效,受害人應於診斷確定或事故鑑定書取得後儘速備齊文件向南山產物保險請求依條款給付 |
汽車駕駛人於市區追撞行人造成對方多處骨折住院
依保額在二十萬元限額內依醫療收據實支實付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7 與保單條款傷害醫療給付按條款限額在新台幣二十萬元內依醫療收據給付,並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3 逐項認定急診、病房與必要醫療材料費用後完成理賠程序;保險人於收齊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與事故證明十個工作日內依保額撥付至受害人指定帳戶不受肇責比例調整。
汽車駕駛人事故造成對方腰椎損傷構成失能等級
依失能等級給付最高至二百萬元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失能等級附表所列十五等級給付,腰椎損傷依條款認定失能等級後按表列比例計算給付,最高至新台幣二百萬元;憑專科醫師失能診斷書與勞保失能等級對照表辦理理賠程序,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7 採無過失主義受害人不論肇責歸屬均得依條款請求給付。
汽車駕駛人事故致對方傷重不治受害人家屬請求死亡給付
定額新台幣二百萬元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7 給付二百萬予合法繼承人,受領順序依《民法》§1138 法定繼承順序為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均分;多名受害人死亡時各別給付不互相影響限額,繼承人應備齊死亡證明、除戶資料與繼承關係文件向南山產物保險請求依條款給付,保險人於收齊文件十個工作日內依保額撥付。
酒駕肇事致對方死亡駕駛酒測值零點八毫克
強制險先賠付二百萬予遺屬後依代位求償向駕駛全額追償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29 保險人於酒駕、無照、毒駕、故意行為四類違規場景仍應先行給付受害人遺屬死亡定額二百萬元,受領對象依《民法》§1138 法定繼承順序為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均分;保險人給付後依條款向肇事駕駛人行使代位求償權追償全額且不受給付上限拘束,違規駕駛人面臨民刑事責任與保險代位雙重追償壓力。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費會依車種、用途、車齡、駕駛紀錄、保額、自負額與是否搭配強制險/任意險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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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南山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